今年11月中旬,讀者瀋光良看了我在週刊上的一些報導,打聽到與我的聯繫方法,打通了我的手機。瀋光良說,去年6月22日晚,他的兒子在就讀的上虞高級中學門前的公路上,被兩輛汽車撞倒,死狀慘不忍睹。瀋光良在上海工作,所以他把兒子送到了這家浙江省的重點中學,作為封閉式的寄宿制學校,理當對學生有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但他想不通他孩子是怎麼離開校門的?
瀋光良說,在事發當天,他孩子連同其他5名同學,曾遭到班主任主持的所謂「民主評議」,向全班同學發放評議表格,還將評議結果張貼公布;這種「批鬥」式的「民主評議」,給他孩子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壓力,以致離校排遣鬱悶之情。同時,瀋光良反映,過去此位班主任曾收受他的800元錢,已允諾減少對他兒子的「評議」。
另外,當瀋光良趕到上虞處理後事時,他聽到的卻是他兒子「翻牆離校」的傳聞,這傳聞的潛台詞是:學校沒有責任;而律師的調查結果是,他兒子是從校門離校的。
中年喪子的瀋光良常常通宵不眠,有著剜心之痛,據稱,事故發生後,校方始終沒有向瀋光良道歉。瀋光良多次與校方交涉,都沒有結果;最後,他委託上海泛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清,把校方和班主任告上法庭。
師德是所有教師應當具備的最基本的道德素養,教師也是我們培養下一代的「靈魂工程師」,在江總書記提出「以德治國」的方針和中共中央發布《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今天,這樣的事情引起了我的關注。
瀋光良訴上虞高級中學一案,於11月19日在當地開庭。11月18日下午,我動身前往上虞瞭解案情的進展;我和同事顧嘉健約定,我進行前期的觀察和初步的調查,一旦時機成熟,兩人再一同前去正式採訪。
庭審結束院長搶包
11月19日早晨8點20分,我來到上虞市人民法院民庭,該民庭處於上虞開發區。我先上二樓,找到承辦此案的審判員蔡軍民,說明的自己的身份,並表示對此案的關注;當時,蔡軍民正在和其他幾位法官聊天,他表示,在法庭開庭期間,記者要進行採訪,必須給當地中院打報告;我就說,開庭時我不採訪,我帶了記者證,也帶了身份證,我只以普通公民的身份進行旁聽,以觀察案情的發展。蔡軍民說:「那可以。」
8點25分,我下樓,在走廊內遇到被告方上虞中學的副校長和幾位老師,當即分別進行了錄音採訪。其中,副校長對此三緘其口;一位校長助理再三看了我的記者證後,表示無可奉告;一位老師見到我就躲開了。
約8點30分,審判員蔡軍民發現民庭內的日光燈不亮,好像是斷電了,就通知改變開庭地點,叫原、被告雙方及律師趕到上虞人民法院本部開庭。
約8點40分,在上虞人民法院門外,我遇到上虞市教委的一位領導,有意思的是,我尚未進行採訪,他就已知道我的身份。
瀋光良說,他買了兩個骨灰盒,一個放兒子的骨灰,一個準備放法院判決書,但在開庭前,他所攜帶的空骨灰盒被審判長徐孟勇喝令移出法庭。爾後,徐孟勇在宣讀「旁聽不得記錄」等法庭紀律後,宣布開庭;此時,我將採訪機收起放入包內。但我發現,被告方兩名教師在庭下旁聽時用紙和筆作記錄,徐孟勇卻沒有當庭予以制止。
中午休庭。
中午,我趕到上虞高級中學,進行了初步採訪調查。我發現,這所封閉式的寄宿學校,大門雖未開,側門卻半開著;我進去後,對兩位門衛作了採訪。直到我進入校內採訪同學和老師,這兩位門衛才找到我,說進入校內一定要登記。
13點50分,我來到法院,在法庭門外的走廊內,遇到該校事發當日的值班門衛,據說此門衛曾和瀋光良的兒子關係良好,我就對他進行了錄音採訪。
14點,法院繼續開庭,我關了採訪機,放入牛皮包內,繫上背包搭口,進入法庭旁聽。當時,法庭內旁聽的共有六七人,我坐在法庭門口第一張椅子上,門開著,門外還有四五人在旁聽。
約5分鐘後,我發現旁聽席上還是有人在作記錄,就近遞紙條給律師,指出有人違反旁聽紀律;律師向審判長徐孟勇提出後,徐孟勇對該行為予以了制止。
15點45分,庭審即將結束時,我上廁所,離開法庭。約5分鐘後,我回到法庭,發現庭審已經結束,幾位旁聽的公民正在離開,另有幾位繼續呆在庭外的走廊內;法庭內雙方律師正站立講話,審判員蔡軍民正叫原告及被告委託人雙方翻看庭審記錄,準備簽字。
當我走入約30平方米的法庭中央時,就聽到身為上虞市人民法院副院長的徐孟勇向我喝道:你出來一下!我不明白他有什麼事,腳下稍一遲疑,還是決定跟他出去,正轉身時,徐孟勇卻突然來搶奪我的背包。
他沒有講明任何原因,就撲上來,使勁拽住我的皮包,猛力搶奪。
我當即就對徐孟勇大喊:「你憑什麼搶我的包?你這是搶劫!!」
猛力毆打強行禁閉
皮包斜背在我的肩上,徐孟勇的猛力搶奪,使我不得不彎下腰來;皮包很牢,我也使勁拉住自己的背包,雙方一時僵持不下。
律師劉海清向徐孟勇發出警告:「這裡是法院,你要幹什麼,你搶他包是非法的!」但徐孟勇根本不聽,仍奮力搶奪我的背包。和我僵持了一兩分鐘,他才對我叫道:你在庭上有沒有錄音?把錄音機交出來!此時,審判員蔡軍民也圍了上來,喝令我交出採訪機。
作為陪伴了我多年採訪工作的背包,我很擔心就此被非法「沒收」。我回答:「庭上我根本沒有錄音!你們可以檢查我包內的採訪機,但不能搶我的包!」然而,他們根本不聽我的話。
徐孟勇死死拽著我的包帶,我自然也不肯放手。
徐孟勇見搶包不成,惱羞成怒,大聲叫道:你等著!我叫法警來拘留你!他嘴裡嘀咕著:你不要走,看我不拘留你!他奔下了樓去;蔡軍民則緊逼住我的去路。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事態也發展得出人意料!與其說我當時不害怕,還不如說我根本沒有時間來害怕。通過二樓法庭走廊上的窗戶,我向樓下看去,但見一輛麵包車剛剛駛進法院,徐孟勇奔到車前大聲說了幾句,4名穿制服的法警就下了麵包車,向二樓法庭跑來。徐孟勇又到法院門口叫了幾聲,另外三四名穿制服的法官也隨之跑了出來。
很快,4名法警跑上樓來,在隨後到來的徐孟勇的指使下,撲向我;緊跟著,另外三四名法官也爬上樓來。
徐孟勇率先扑向了我,並向法警大喝:把他拘留起來!
不由分說,4名法警猛力把我推搡進法庭內;同時推搡律師劉海清,把他扭出庭外,然後關上法庭的門。
門一關,我滿眼看到的是穿制服的法警和法官,滿眼看到的是向我捶來的拳頭。至今想起這一陣暴打,我還心驚肉跳,心有餘悸:他們拳打腳踢,還用肘部猛力撞擊我的後背,致使我的頭部、後背、臀部,尤其是雙手等多處受傷。
其時我大聲叫喊:「我沒有錄音!你們這是非法的!」但得到的回答只有拳頭,只有喝斥:我們是法院!我們是法院!你懂不懂!
最後,2名法警反剪住我的雙手,另2名法警抓住我的雙腳,使我不得動彈,並把我的身體俯臥著強按在被告席的桌面上,奪去我的背包。
這個過程持續了約15分鐘。這期間,瀋光良被3名法官圍在法庭的一角,根本無法上來勸阻;法庭外的走廊上,也有三四名旁聽的群眾沒有離去,透過走廊和法庭間緊閉的玻璃窗,他們見證了我遭毆打的事實。
爾後,法警們讓我雙膝半跪,反剪住我的雙臂,呈揪斗狀。一名不知名的法官打開我的背包,翻出採訪機。
徐孟勇拿到我的採訪機後,就和其他兩名法官走到法庭審判員的位置,開始播放我的錄音帶,「檢查」我有無在庭上錄音。面對其他兩名法官,徐孟勇一再叫嚷:他錄音了!他錄音了!然而,他把採訪機從頭聽到尾,就是沒有聽到一句在庭上錄音的話。
在徐孟勇「檢查」採訪機的15分鐘時間內,我一再聲明,「在庭上我確實沒有錄音,只要你們聽出一句庭上的錄音,我願接受你們法院任何處置,但我確實沒有錄音!」但在緊閉的法庭內,4名法警還是使用強力反扭住我的雙臂。
據我事後所知,此時,被法警推搡出法庭外的律師劉海清逃到法院外,跑到街上,已通過手機與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大、上海市司法局、上虞市政府、上虞市人大、上虞市政法委等多方聯繫,呼籲求助。
也許是有關方面給法院方面打了電話,也許是徐孟勇實在聽不到一句庭上的錄音,儘管他還口口聲聲稱要拘留我,但法警卻開始放鬆了對我的「看管」。
至此,我已被毆打、拘禁了約30分鐘。
搶走音帶拒絕封存
當法警放鬆了我的手腳,我才在緊閉的法庭內,心驚膽戰地偷偷撥打了當地110;隨後,我又打電話給單位同事顧嘉健,叫他馬上向領導匯報情況,並想盡一切辦法保障我的人身安全。
不一會兒,110就趕到現場;110民警表示,法院的事情他們不太好管。
此時,徐孟勇仍在聽錄音帶,但仍沒有聽出一句是在庭內錄音的,他就強行扣押下錄音帶,並叫一名法官抄錄下我的記者證號碼,還對我宣稱:你要寫檢討書!寫了檢討才放人,否則你不能走!
見我不寫檢討,徐孟勇拿了錄音帶就開始走人。我就向他提出,錄音帶應當面封存,雙方簽字,再移交有關司法部門鑑定;或者當場再錄製一盤,雙方各持一份。但徐孟勇根本不答理我的要求,在法警的簇擁下揚長而去。
事實上,在肅靜的法庭上,我如果真的錄音,按按鈕也會發出聲音,法官必然會予以制止;而且,我距離審判席有4-5米距離,放在牛皮包內的採訪機,技術上是根本錄不下任何聲音的;再者,我旁聽時靠近門口,在門口旁聽的幾位群眾也可以證明,我確實沒有動過錄音機。
最關鍵的一點,有錄音帶為證,我在法庭上確實沒有錄音!
徐孟勇指使法警揮拳毆打、拘禁並搶走我的錄音帶,對此我唯一的解釋是:他是為了「消滅」我在學校等地的採訪內容。
約17點左右,我瞅機會逃出了法院,打手機找到律師劉海清,來到上虞市人大,找到一位辦公室主任,向他反映了情況,並提出封存錄音帶。這位辦公室主任當即打電話給已經回家的徐孟勇,第一個電話被拒絕了;第二個電話再打過去,他才答應。
約17點30分,我和劉海清同時向當地百官派出所報了案。
約18點15分,我和劉海清等人又趕到法院,等徐孟勇來封存錄音帶並雙方簽字,但徐孟勇始終沒有來;打電話給他,我們的要求被他一口拒絕。我們在法院一直等到約20點,想盡一切辦法,都沒有等到徐孟勇來簽字封存。
當夜,我不敢留住上虞,連夜趕回上海;回到上海已是子夜。
當夜,由於頭部、背部、臀部及雙手多處紅腫發紫,我疼痛難忍,一夜失眠。第二天,我趕往瑞金醫院就診,拍X片、敷傷,手腕等部位進行了包紮處理;第三天,由於背部軟組織多處挫傷,雙手臂裂傷,平躺時疼痛難忍,我持續失眠。
我的身心受到了嚴重摧殘,情緒極不穩定;想起在上虞法院所遭受的暴打和拘禁,我每每憤怒之極!在此後的幾天裡,我連正常工作的精力都沒有,由於雙臂疼痛難以打字,在寫有關南京路結構調整的一個稿件時,文字輸入不得不請電腦房工作人員幫忙。
11月19日,上虞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徐孟勇親自動手並指使法警,扭住我的手腳,把我強按在法庭的被告席上;現在,本人保留起訴徐孟勇的權利,準備把他推上被告席。
來源:新民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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