昵称:
*
已有
6
条评论,共
0
人参与
(看不见请点击“验证码”刷新)
请输入上面看到的数字: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限350字。(为了读者安全,禁止发网址.)
排序
先发表在前
后发表在前
最多顶在前
最多讨论在前
每页5个讨论串
每页10个讨论串
每页15个讨论串
看全部
分页:
看中国读者
1楼
在中共国是没有理可以讲的,“有理走偏天下”改为“有力走偏天下”。对共匪也只能给力或给点颜色看看才对,直至把它消灭。
2011年04月08日 10:16
26
頂
回覆
举报
426524
398904
01/
26
1302228983000
1
中国
2楼
是中国(共)政府的耻辱!这种耻辱,不单单是一起严重的损害人权事件,而且,作为中国(共)政府,还恬不知耻地变着“莫须有”的花招去坑害一个受人尊敬的手无寸铁的中国人!
2011年04月08日 10:58
18
頂
回覆
举报
426545
398904
02/
18
1302231494000
2
不重要
2-1楼
“莫须有”?
有! 有有有! 大大地有! 良民的不是
2011年04月09日 10:10
21
頂
回覆
举报
427245
398904
02.00/
21
1302315007000
尼玛毙中共
3楼
说艾未未经济犯罪我们不相信信,说任何一个共产党员科以上干部腐败我们百分之百信,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艾未未如果怕坐牢,他也早就不为穷人发声了,他是富翁,可以早就移民国外骂共匪,他留在国内,是为中国的前途着想,这才是真正的爱国呢!英雄就是英雄!
2011年04月08日 13:55
18
頂
回覆
举报
426670
398904
04/
18
1302242141000
1
建议
4楼
中共的无耻正在于此 - 没有可以说出口的理由,就给你胡编乱造。中共自己把自己放在全世界正义的反面,结果就是自取灭亡!
2011年04月08日 19:41
20
頂
回覆
举报
426877
398904
05/
20
1302262909000
1
Herb
5楼
经济罪名不成立的话,接着就是编造流氓罪了,泄漏国家机密罪了,颠覆政府了,共匪看不顺眼罪了。都是一些共匪自编的罪名。
2011年04月08日 21:48
15
頂
回覆
举报
426941
398904
06/
15
1302270533000
1
分页:
有! 有有有! 大大地有! 良民的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