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煽动罪终极上诉1月10日开审,数十人在终审法院外轮候旁听席,包括前立法会法律界议员吴霭仪(左三)以及法国驻港领事馆代表(右三)。(图片来源:美国之音)
【看中国2025年1月11日讯】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被指在2020年多次发表煽动言论,2022年经审讯后被裁定当中11项罪名成立,是香港主权移交后首宗发布煽动文字被定罪的案件。谭得志不服定罪,就3项法律议题向终审法院申请终极上诉许可,其中两项获得批准,案件星期五开审。
目前因民主派初选47人案在监狱服刑的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被指2020年1月至7月期间,多次摆街站宣传和参与游行,叫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及“解散警队”等口号,并发布煽惑憎恨中国政府等言论,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14项罪名。
案件2022年经审讯后,谭得志被裁定当中11项罪名成立,被判监禁40个月以及罚款超过640美元。谭得志不服定罪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去年3月初颁下判词,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
谭得志再就3项法律议题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包括:1。刑事罪行条例的煽动罪是否属于可公诉罪行,必须在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和陪审团席前审理?2。控方是否需要证明煽动罪的意图,即被告有意图煽动第三方使用暴力?3。如控方不须证明煽暴意图,控罪是否不合比例地限制言论自由并属于违宪?
香港首宗煽动罪终极上诉开审
终审法院去年8月中就首两项法律议题批出终极上诉许可,案件星期五(1月10日)开庭聆讯,由5名香港本地法官审理,包括首席法官张举能,3名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陈兆恺,海外非常任法官并没有参与,名单与国安法首两宗终极上诉的“吕世瑜案”,以及支联会拒交资料案相同,本案亦是香港首宗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煽动罪案件。
案件开审前约有数十名市民在终审法院外排队轮候旁听席,包括法国及德国驻香港领事馆代表,以及前立法会法律界议员吴霭仪等。
谭得志一方引甘地对煽动罪自述
代表谭得志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在法庭上陈词,他引述印度圣雄甘地在1922年大审判中的自我陈述表示,“感情是无法被制造的,也无法用法律去规范,如果一个人对某人或制度没有感情,他应该有自由充分表达不满,只要他没有打算、促进或煽动使用暴力”。
戴启思表示,甘地当年同样面对煽动罪的指控,而甘地在认罪前说出这番话,这正好阐述上诉方的立场,即是煽动暴力或煽动社会混乱,理应是政治言论的唯一界线。
戴启思又表示,不少普通法国家已经裁定除非控罪包含煽动暴力意图,否则煽动罪属于违宪;英国枢密院近年的案例亦有明确指出,煽动罪在历史上有侵害言论自由的风险。
律政司一方指煽动罪不须证煽暴意图
首席法官张举能质疑戴启思的说法,等同认为如果没有煽动暴力意图,煽动罪就不合法地侵害言论自由,有如从后门重新引入煽动罪合宪性的问题。
常任法官李义亦表示,法庭未有就煽动罪合宪性的问题批出上诉许可,而香港法律条文亦已清晰界定什么言论属于煽动,因此不存在条文合法性的问题。
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陈词表示,谭得志一方呈上的枢密院千里达煽动罪案例,裁定煽暴或动乱意图是定罪的“隐含必要条件”,只是“附带意见”,对香港法律没有任何有意义的协助,他认为法庭需要考虑香港立法的情况。
周天行又表示,终审法院早前已经裁定煽动罪合宪,没有侵犯言论自由,因此控方不须证明煽动罪具有煽惑暴力或扰乱公共秩序的意图。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押后裁决。
专家指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与否属感观问题
对于首两宗国安案的终极上诉,以及今次谭得志煽动罪终极上诉的合议庭法官,都没有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参与聆讯,有不透露姓名的法律专家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香港终审法院合议庭的法官组成,包括一名非常任法官,不过,这名非常任法官不一定是海外法官,至于不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参与国安案或者煽动案的终极审讯会否成为惯例,这位法律专家认为有待观察。
法律专家表示,非常任法官只是占终审法院合议庭的五分之一,即是较少数的意见,对最终的判决不会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与否,可能只是“观感上”的问题。
法律专家说:一直以来香港的法官,例如一些外籍的或者是一些外国的、一些不是香港(本地法官),相对于他的委任没有那么受建制所影响的情况之下,可能“感觉”会好一点的,但是就不是说反过来说,就是完全不委任这些(海外非常任法官)就影响到(审讯)的情况没那么好,我觉得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会有好的影响,但问题只是“感观上”而已。
市民忧虑新煽动罪加重刑罚引寒蝉效应
谭得志被控的是《刑事罪行条例》第9、第10条俗称的“旧煽动罪”,去年初港府完成有关中国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立法后,已订立“新煽动罪”取代旧有的多项煽动意图罪条文,“新煽动罪”订明不须证明被告有煽惑扰乱公共秩序、或煽惑暴力的意图,并将首次定罪的最高刑罚由监禁两年,增加至最高可判监禁7年,涉及勾结外国势力更可判监禁10年。
到终审法院旁听的香港市民吴先生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对于23条立法后的“新煽动罪”,首次定罪的最高刑期由两年大幅增加至7年,吴先生认为这是“杀鸡儆猴”。
吴先生说:(当局)现在是将一个信息表达给国际社会,我们就是这样做、就是挑战国际的跌序。现在是一个价值观之间的战争,一个西方的价值与中国之争。不只寒蝉(效应),简直是一个样板的“杀鸡儆猴”。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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