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香港社运人士周庭。(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2月6号,香港警方表示,周庭去年底宣布弃保,报到时限届满未有回港,所以警方现在正式通缉周庭。
警察国安处处长简启恩指,畏罪潜逃是羞耻的行为,任何逃犯都不应该“妄想”潜逃离开香港可以逃避任何刑责。他又批评这些情况是出卖诚信,利用瞒门骗手段逃避法律责任。
他还批评,这些“逃犯”离开香港之后,“乞求外国反华势力的包庇”,以受害者姿态制造光环搏取同情系可耻的。
简启恩再次劝周庭“回头是岸”,“否则只会泥足深陷”、“否则会被终身追捕。”
哇,这位国安处处长讲得如此大义凛然,不知道的还以为逃走的是叶继欢呢。
原来是手无寸铁的靓妹周庭!
不过,周庭到底犯了什么罪要保释呀?如果是犯法,为什么没有控告,而要长期扣起其护照?不如请你们警方先解答这些问题啦。
其实直到现在,香港警察都没有回应到底有没有带周庭去深圳,依据什么法例,理由是什么?
如果她真的犯了罪,为何堂堂香港警察三年都没有找到证据?周庭、警察到底哪一方无耻?
还有啊,说终生追捕周庭的那个人,自己正被美国制裁中。
要通缉,你应该先通缉美斯啊,那个可恶的梅建国,明明是一个堂堂的中国人,回归祖国香港后居然“黑口黑面”,不但不肯和伟大祖国的政府官员合影,也不肯去庙街卖笑“笃鱼蛋”,还要旷工请病假不上场!!!
明目张胆地不给特区政府面子,还不知廉耻地向小日本献媚,出卖诚信,畏罪潜逃,离开渔村后堆砌借口,以受害者姿态自我制造光环,博取同情。
要我说,中国香港警方及特区政府,应该向梅建国发出正式通缉令,全球终生追捕梅建国,誓要将梅建国打为千古历史罪人。
至于周庭这种靓妹,手无缚鸡之力,将她放生又能怎样!中国香港警察又何须为了她生气呢?
话说回来,为何警察的警章不改为“中国香港警察”?莫非香港警方想试探国安会不会严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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