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残月乌云遮心头(图片来源:公用领域)
“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明天就是中秋节了。中秋节是中国人四大节日之一。古代是一家人团圆赏美满圆月,享天伦之乐。但,最近一批中共恶官被抓被判,其家人却泪眼婆娑,月圆家不圆。
这些党官,表面上是因为贪污、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抓被判,事实上,综合网友的评论话来说,是因为他们迫害中国上访人员、维权人士、不同政见者和信仰者,使无数家庭家破人亡,支离破碎,不得再圆而承担违法犯罪的恶果。
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肖鹏,作为知法懂法的政法系官员,就是其中一位。上个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处罚金510万元。临近中秋,其80岁的老母亲孤独地一人在买月饼的超市。
肖鹏,1959年3月出生在山东平度,曾在工人阶级是主人的年代“荣光”地当过大连印染厂工人,在文革后刚恢高考的第一年又考入辽宁师范大学中文系。曾在大连运输公司培训中心宣传部任职,从1984起调入大连市检察院工作,肖升任大连市长海县检察院检察长后,为了升官发财,让党性淹杀自己人性,听命江泽民集团大肆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在他任地方检察院检察长期间,至少有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关越、李春玲、丛日旭、田璐、王艳等人被检察院构陷非法判刑,遭受洗脑、电棍、打毒针、坐老虎凳、吊打、奴工等酷刑迫害,有的人被迫害伤残,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家里有未年幼儿童的无人抚养。
据海外明慧网数据统计,在肖鹏任大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仅二零一三~二零一九年,被非法起诉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有225人。肖鹏作为大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对于大连地区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肖鹏被官方指控除了受贿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估计是对上不忠的政治问题。
象肖鹏这样的政法系统的恶官还有很多。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曾任南昌市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他被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公开宣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如原河北省邢台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王学良因犯受贿罪,被邢台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还有江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徐南凯,曾任江西省宜春市政法委书记,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六日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这些恶官的共同点有,都在政法系统任过要官,期间都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都在在看到中秋圆月之前,只看到了锃亮滚圆的手铐。
提到肖鹏,不得不说大连市检察院原检察长赵建伟,他比肖鹏稍早时间落马,辽宁省纪委监委对他指控中引人注意表述是:严重违纪违法,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忠诚、不老实,“假离婚”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纪法底线失守。
大连市检察院连续地震,此前,大连市检察院原二级巡视员、甘井子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林徽因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
“秋风发微凉,寒蝉鸣我侧。”古人以月之圆兆人之团圆,为寄托思念故乡,思念亲人之情,而在中共国这个本该团圆的节日,那些被迫害的中国百姓的家人,以泪洗脸,而那些恶官的家人,也以泪洗脸,谁也不是赢家。恶党治下,官民都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