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会随着不同的视角而呈现不同的结果。(图片来源:看中国合成图)
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对于一般人而言,判断善恶的标准无非就是能给我带来好处的就是善,给我带来坏处的就是恶。人和动物都会本能地排斥伤害自身利益的行为,乐于接受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行为。
我们推崇“无私的奉献”,为什么我们喜欢“无私”,因为别人的无私不会带给我们任何形式的损失,如果善行是有偿的,我们则不会称之为善,而是交易。所谓恶,就是直接损害我们的利益而没有任何回报的行为。但如果损害利益的结果是换来别的利益,我们称之为交易,比如我去买东西,损失了钱但换来了物。
善恶是否很相似?区别在于,善是主动给人制造利益,而且不会主动从他人索取回报;恶则是未经他人同意主动剥夺他人利益,且不给与回报。善应该是主动的选择而不是被动地承受,比如狼和羊之间,羊是没有资格行善的,因为羊只有被吃的分,而狼才有资格行善,也许在吃羊的时候,善心一动,不吃了,那就是善行。
所谓的善人行善是明察善恶两面,又同时拥有行善行恶的能力,最终选择了善,就像狼一样,而弱者是没有资格行善的。羊为了不被狼吃而对狼忍让那是讨好,不是行善。
善恶、利害是主观相对的,比如我们人人推崇无私的奉献,要求别人无私的奉献,那我们就是恶。只想从善人那里索取,不想做交易。我得到“利”不付出,就是恶,而那个无私奉献的人得到“害”,就是善。虽然这种“利害”并不一定都是物质上的,好比你有时损失了物质利益,但得到了精神上的满足。还比如虽然养儿育女付出很多,你得到了比付出更大的喜悦。所以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接近无私的爱,因为父母儿女的利害关系是一致的。
利害,善恶如硬币的两面同时存在。你对某人做了一件善事,但同时对另一个人是恶,比如你无私奉献到乡村做义工,你的孩子就没人管,那对于接受你帮助的村民,你是善,而对你的孩子来说,你就是恶。
人人都鼓励的舍己救人,你用命救活了别人,对这个人来说你是善,但同时对你的父母来说就是恶,你让他们老年失子,从此生活在悲伤中。买卖妇女让人不齿,但是对村民们就是善,因为他们要靠买卖妇女传宗接代,而且他们祖祖辈辈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买卖妇女在小范围内被认为是“对”的行为。
所谓善恶仅仅是人类对利害的一种感知,我们所谓的“不对”仅仅是因为这种行为不受约束,造成大多数人反感。我们所谓的“正确”,是因为这种行为能造成大多数人的喜悦。这就是我们大方向的“善”与“恶”,是基于人类普遍感知的利害约束。
所有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一切规则,一切道德,都是为了维持人类整体的利害关系。但有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那就是人类大方向的“利”,对于某些人来说则是“害”。再强调一次,“利害”是主观的,并不是绝对的得失。当个人为了获取“利”伤害到大方向的“利”,而这种行为不惩罚就无法制止,因为惩罚能带来更大的“害”,也就是做坏事的成本高时,就没人愿意去损害大方向的“利”。因此出现了法律和执法,也就是说可以合理伤害“损害大方向利”的人。反之不惩罚行凶者会鼓励更多人犯罪伤害别人,所以原谅杀人犯不是善,而是恶。
我们主观上的美好、龌龊只不过是几千年来为了维持大方向的利而编造出的文化,本质上就是“主观上的利害关系”。所谓的阴暗面,无非就是一种损害他人利益,却又不能令人满足的行为罢了。而所谓的“善良”,无非是带给人“利”的行为。
但如果,你给别人带来了你自认为的“利”,只是一个为了满足自己“利”的手段,我们称之为“伪善”,但伪善对别人也是一种善。一切人类的行为,都不过是一种“利害关系”的交互。所以孔子主张礼尚往来,以直报怨,因为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动,也是善恶有报在人间的体现。而以恩报怨就是在变相地奖励恶;往而不来的单方付出,会激发对方的贪得无厌,成为培养人性之恶的温床。善恶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善良没有把握好尺度和界限就成了恶,无知的善会催生邪恶。
天堂里充满了善良和欢乐,地狱里充满了邪恶和痛苦。因为我们生活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地方,所以我们的生活有苦有乐,有善有恶。我们生活在两极之间的地方,因此这两极赋予的东西,我们都可以兼得。
福兮祸之所至,祸兮福之所倚,善恶同时存在,相互转换。只要是人,不可能永远幸福,也不可能终身受苦。就此意义而言,在人世间,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面对人心世事的冷暖沉浮,我们要以淡泊之心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