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在民主派初选胜出的一众社运/本土派人士召开记者会,表明反对《国安法》。他们本是香港希望,如今皆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图片来源:梁路思/看中国)
后《国安法》时代的香港,正式大踏步地进入极权社会,大部分香港市民或举家移民或干脆躺平,不问政事。西方对香港的关注也日渐减少。每天香港各大报章的新闻不外乎政府如何推行国安教育、国民教育;如何落实“爱国者治港”;如何领会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云云。少数独立媒体会跟进法院新闻:如抗争者被指控暴动罪、袭警罪或非法集结罪,遭重判入狱等……总之都是十分沉重的话题。
大家似乎都有一个共识:香港只会越来越差,与其关注时事让自己心痛,不如少关注或不关注,自我调节可以减少些许痛苦。
新特首李家超经常强调的政治任务之一便是“说好香港故事”。就连香港警察公共关系部也将“说好警察故事”,进而“说好香港故事及中国故事”列入未来工作重点。可见,中共已启动粉饰太平的舆论机器。而真正代表香港民间的声音则被《国安法》铁拳打烂、碾碎,仅余下微弱的残喘。
的确,当舍身为香港前途而牺牲的一众社会精英们纷纷被捕,沦为阶下囚后,支离破碎的公民社会似乎陷入一片死寂,这些被囚人士也因“交付程序的报导限制”淡出公众视野。
此处须解释一下“交付程序的报导限制”,该名词来自香港《裁判官条例》第87A条,规定除非裁判官下令,否则任何人不得报导除被告、裁判官、双方律师姓名、被控罪行或摘要,及裁判官将被控人交付或没有交付审讯的任何决定以外的内容。
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因此,很多民主派人士案件审讯过程皆无法为外界所知。幸得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未言放弃,在裁判法院被拒后,最终入禀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成功解除相关报导限制。
邹幸彤去年9月被捕,因涉两次六四集会而被控“非法集结”,今年1月4日再被加监10个月,共被判囚22个月,她还另外身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罪名。不过她并未因此而消沉丧志,在狱中仍坚持寻求公义。
去年9月,邹幸彤在狱中手写长信回复保安局长邓炳强,驳斥国安处将八九民运诬蔑为“反革命暴乱”,她字字珠玑地反驳道,如果追求真相和公义就能危害国家安全,那岂非指中共的立国基础是谎言与不公?
今年4月25日,邹幸彤要求法庭解除报导限制,慷慨陈词道:现在受审的是我们几位被告,如果我们都不介意罪行被报导、名誉被抵毁,控方到底害怕什么?因为控方明白,当在法庭作出毫不合理的指控时,真正受审的是控方,所以千方百计禁止报导,令他们的丑态不为人知。
邹幸彤还引经据典指,“唯有公开报导才能对司法不公有所监察。没有公开就没有公义,公开是公义的灵魂。”
2020年民主派初选中,在反送中运动中冒起的社运人士及本土派大胜。(图片来源:宇星/看中国)
因为“交付程序的报导限制”被解除,过去被“社会性死亡”的、涉民主派初选案的47人也重回公众视野。透过报导,港人得悉他们在庭上的表现,以及答辩意向。文字背后,每个人风趣、纯真的个性都不减当年。王百羽说:“我没有心情打没有意义的官司。我认、我认、我争着认。”刘颕匡说:“这份案情一字一句所言甚是,是历史的印记,我同意所有案情。”胡志伟说,“认啊”,然后和大家相视而笑。冯达浚以普通话说,“我认罪,我知错了。”快必(谭得志)则高喊:“同意剧情!”一时令大家哄堂大笑。
被当局指控为初选案“主要组织者”的吴政亨选择不认罪。同样得益于“报导限制”被解除,他透过社交专页交代“不认罪”的心理路程。他说,考虑是否认罪的因素太多,尤其是如果认罪,可以扣减三分一刑期。不过纠结后,还是回到原点——自问有没有犯罪,他深思后认为自己没有犯罪,故决定不认罪。他坦言“恐惧”,但勉励自己不能后退。
上述仅举几例,虽然他们的名字对香港以外的人很陌生,但他们才是真正的、鲜活的、地道的“香港故事”,每个人在独裁政府打压下所体现出勇气——虽然身陷牢狱,风骨依在……不正是香港精神的写照吗?
与其让李家超废话连篇地“说好香港故事”,不如香港人由自己来“说好香港故事”,把这些真实的,感人肺腑的故事以自己的方式口耳相传,告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