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初选“47人案”中的5名“主要组织者”,只有吴政亨(小图)不认罪。吴日前透过在社交专页交代“不认罪”的心理路程。图为去年3月,“47人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聆讯,香港市民在场外抗议,要求释放政治犯。(图片来源:看中国合成)
【看中国2022年8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报导)香港民主派初选“47人案”中的5名“主要组织者”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和吴政亨,前四人早前均表示会认罪,只有吴政亨不认罪。吴政亨透过在社交专页交代“不认罪”的心理路程,指考虑是否认罪的因素太多,但最后都要回到原点——自问有没有犯罪。他自言“绝对不认为”自己犯了罪,“因此,我决定,不认罪”,并指“我恐惧,但我不退”。
脸书专页“吴政亨(李伯卢)关注组”定期发布吴政亨的最新消息。18日,专页发表文章,题为“认罪与不认罪之间的决择”。吴政亨在文内详细讲述了认罪与否的心路历程。
他说,自从在2021年2月28日,正式被国安处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后,在囚室中想得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应不应该认罪?”
他形容,这一“短短的疑问句,却包含了如此重量,沉重得令我透不过气。”
吴政亨表示,因为认罪与否将影响他下半生命运,同时要考虑的因素实在太多:如国安法框架下的法院,是否有成功辩护的空间?若然,必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而他不忍自己的案件浪费他人的时间和精力。
他续表示,“47人案”得到本地乃至国际社会的关注,他本人是澳洲公民,澳洲政府也在关注事件,因此他要思考自己的答辩应否考虑到公民社会及澳洲政府对此的看法?
吴政亨又言,如果认罪通常有三分之一的刑期扣减,不过控方至今仍然拒绝指示究竟他属于“首要份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还是其他参加的“级别”。他说,“级别”将会严重影响自己的刑期,差别可以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他还假设如果自己被长期监禁,对身边人的影响会是如何?而自己又是否有足够的生理及心理质素去面对长期监禁?
吴政亨说,很多问题都不知道答案,形容自己“有如在漆黑中摸索,很难有信心去做如此重要的一个决定。”惟“答辩日子终归来临,现实不容许我犹豫不决。”
他说,反复考虑后发现自己又返回原点,只是需要回答一个简单问题——“我认不认为自己犯了罪?”答案是“不认为,我绝对不认为。”“因此,我决定,不认罪。”
他坦言“至于其他未知数,既然无法逃避,只好勇敢面对。我已准备好在法院这个战场,迎接我有生以来最大的战役。我恐惧,但我不退。”
2021年2月底,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组织及参与2020年立法会民主派初选而被控《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47人中有29人选择认罪,另外18人选择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