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国安法》刑期上诉获胜“美国队长2.0”马俊文减刑9个月(图)

发表:2022-08-0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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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文 
马俊文早前被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罪成,2021年11月11日被法庭判囚5年零9个月。(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2年8月4日讯】有“第二代美国队长”之称的香港青年马俊文,去年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被法庭判囚5年零9个月。马俊文今年在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庭周三(3日)裁定被告上诉得直,改判监禁5年。本案是第一宗《》刑期上诉得直案。

据亚洲自由电台报导,8月3日,上诉庭裁定被告上诉得直,改判监禁5年。上诉庭认为,本案在同类案件中刑责应较轻,故认为原审法官判决明显过重,改以5年3个月为量刑基准,考虑到被告抗辩手法节省法庭时间,酌情扣减3个月,最终改判马俊文监禁5年,即减刑9个月。

香港反送中运动中,马俊文参加集会、示威活动,到不同地方叫口号、游行。他早前受审后,被指涉20次在公开场合中作煽动行为,被认为案件“情节严重”,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成立,原审法官陈广池指,判他入狱5年9个月。

马俊文不服刑罚,今年6月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称本案严重性较轻,未达可判处5年以上刑期的“情节严重”;即使上诉庭认为本案“情节严重”,也应下调刑期至监禁5年。

马俊文对自己曾经参与抗争及所做所为,他明言不感后悔,将尽己所能向梦想进发。

曾有网友说,敢于和共产党抗争的都是英雄,马俊文不止是正义的美国队长,也是Captain HK(香港队长)。

马俊文是2020年6月颁布“港区国安法”以来,第二位被定罪判刑的示威者。但他的案子也是第一宗“港区国安法”刑期上诉得直案。

首位被定罪的被告是24岁的唐英杰,他因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电自行车,与3名警员相撞后,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两罪罪成,共判处9年监禁。 唐英杰曾两次上诉均遭到驳回,并需付巨额讼费。



责任编辑: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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