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中国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辅警许艳照片。(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1年3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近日江苏省灌南县90后女辅警敲诈勒索9名官员被判刑13年引爆网络后,舆情沸腾,事件还惊动了中宣部和新华社高层,甚至要求当地法院给公众交代。有分析认为,党媒释出信号,此案未来可能有高层介入,不排除出现更惊人逆转。
党媒放话 不能删贴
女辅警敲诈案持续发酵后,3月18日,中共《新华视点》官方微博发布文章称,要求法院公开解答质疑,“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待”。并指“女辅警敲诈公职人员被判刑,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
据陆媒报导,江苏省灌南县法院,去年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前女辅警许艳入狱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人民币。
判决书显示,1994年出生的许艳,自19岁起相继与9名官员发生关系,然后以怀孕、分手补偿等借口,利用他们害怕丑闻曝光心理进行勒索,敲诈得款超过372万元。这些“受害”的公职人员分别是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两名派出所所长、保健院长、小学校长等9人。
3月11日,大陆律师张新年在微博转发了“女辅警敲诈案”判决书,并公开质疑许艳能否因受到身体或心理方面损害而要求索赔。判决书发布两3分钟后,张新年律师就接到了江苏连云港网警的电话,要求他尽快删帖,被他拒绝。
许艳的父亲17日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是这些官方微博发布新华微评文章称,公职人员“欺负”、“玩弄”其女,“犯错误的是他们,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儿一个人头上。”许父称女儿已经上诉,希望法庭二审时能公平处理。
许父说,“他们给我女儿的钱,是自愿给的青春损失费,怎么能说是敲诈呢?如果说我女儿敲诈,为什么他们当时不报警?他们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儿没有从他们口袋里掏钱、抢钱。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
对于法庭判定许艳从原海州分局副局长刘相兵敲诈得款100多万元,许父称女儿被“耍”,刘相兵曾表示要离婚和女儿结婚但没能兑现,女儿因此曾企图自杀。案中50万元是刘2019年落马前几天才给女儿的,这些钱随即被没收。
陆媒报导许父的文章在引发过亿微博网友关注后,现已被删除。
检察官:女辅警无罪
湖南检察官肖佑良日前在网络刊文,他旗帜鲜明地指出:许艳无罪,一审判决丢人现眼,有严重政治错误。
文章说,在网上看到许艳敲诈勒索案在疯传,微信群内炸开了锅。笔者看了判决书及大家的议论,深感耻辱,判决书丢人现眼呀。如果许艳敲诈勒索案罪名成立,这就意味着睡了许艳姑娘的公职人员,都是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在法律上就应当追缴许艳敲诈勒索所获得的赃款,并退还被害人。
文章表示,灌南县公安、检察法院经过刑事诉讼,以判决书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宣告,法律保护公职人员(其中四人为公安局内部的领导)对人家姑娘的白睡行为。公职人员睡了人家姑娘,想给多少钱,可以随意,姑娘如果胆敢多要,就是敲诈勒索犯罪,就要判处十多年刑罚,还要附加判决人家姑娘根本不可能支付的高额罚金500万元。歧视女性达到这样程度,实属罕见,令人发指。
目前该文已经被删除。
女辅警案或现惊人逆转
大陆许多知名人士与律师也对案情提出疑点,他们与多数网民一样,不相信一个当时只有19岁的年轻女孩,有能力在短短5年内,敲诈勒索9名官员,甚至还是有权势的当地公安局副局长。
徐昕律师也表示,愿意为许艳做无罪辩护。他说,如果是两相情愿,作为包养、补偿、精神抚慰,给钱多少,那是双方的自愿的事,可以党纪政纪处分,何必滥用法律?
对此,有观察人士认为,女辅警敲诈案或在舆论压力下最终反转,一批淫官要处理,还牵涉包庇这些淫官的上司,女辅警或成了反腐功臣。
《自由时报》引述评论人士3月18日刊文分析,按判决书所载,许艳首次勒索公安官员时只有19岁,这么年轻的女孩哪来那么多心眼与胆识,敲诈她工作单位权大势大的长官数百万人民币?
评论人士说,就算许燕敲诈诈,怎么天天跟犯罪份子打交道且见多识广的公安官员,却偏偏栽在这位女子手上?其中首位被敲诈的派出所所长,在事隔2年后升官至县公安局副局长,又再次与许艳来往,二次被敲诈,总共交付了108万元,显然也极不合情理。
《自由时报》评论认为,未来此案可能导致高层介入,不排除出现令人惊奇的案情大逆转。但是在真相大白前,2019年已入狱的许艳会不会突然意外地“喝水死”、“做梦死”,也非常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