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送中的12港人,当中十人被判刑7个月至3年不等,两名未成年人则不被起诉,移交香港警方。图为12港人家属。(图片来源:天灯/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2月30日讯】偷渡台湾被“送中”的12港人,当中十人12月30日在深圳市盐田区法院被判囚7个月至3年不等,两名未成年人则不被起诉,同日移交香港警方。香港大律师张耀良指案件闭门审讯、判决书过分简单,凸显大陆法治不彰,惟中港两地没有机会让港人申请回港服刑。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则指中共当局“边囚边放”背后的图谋,是欲减低香港及国际社会的反弹与批评,但无法掩盖政治打压的实质。
12月30日被判刑的10名港人当中,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邓棨然和乔映瑜判刑最重,分别入狱3年和2年,其余8人入狱7个月。《苹果日报》报导,关注大陆司法状况的香港大律师张耀良指,本案没有公开审讯,外界难以得知有什么证据被呈堂。他说,在香港法律思维下,若有证据指证二人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入狱两至三年并非不合理地过重;但问题在于判决书太简单,反映大陆法治不彰,例如当中提到各人犯罪行为情节严重,却不解释何谓“严重”,例如是否驾驶船只者没有航海知识,令12人出海有生命危险等。
大律师:中港无机制申请回港服刑
同时,张耀良强调12港人的人权完全未获保障,包括家属委讬律师无法接触当事人,外界无从得知官派律师有没有为他们力争减刑等。
根据内地法律,10人若不服判决可在10天内提上诉,届时案件将送到深圳市中级法院,并在2个月内审结。如不上诉,判决即生效,邓棨然和乔映瑜会移送监狱,其余8人则于看守所服刑。
张耀良指,内地判刑后的服刑安排普遍都是从被捕当日起计算,扣减扣留期间的日子,由此推算被判囚7个月的8名港人于明年3月下旬返港。至于他们能否申请回到香港才服刑,张耀良表示,中港两地没有相关的法律基础及机制,相信难以申请各人返港。预料各人开始服刑后,家属可到看守所或监狱探望,但估计要先向公安部门申请。
10人成“人质” 回港二人料不敢爆料
12港人案中两名未成年廖子文及黄临福,最终没有被起诉,30日已移交香港警方,下午获安排见家人及律师。12港人关注组透露他们神情紧张,拒绝谈及盐田看守所的情况。
张耀良坦言,两名未成年人回到香港,内地当局理论上应担心他们曝光在看守所内的遭遇。但他相信由于大陆当局仍有10名人质在手,二人回港前或已被警告不能乱发言。即使明年3月其他8人获释回港,判囚3及2年的邓棨然和乔映瑜仍然在内地手中,相信他们仍不敢发声,直至所有人获释,届时事件已被淡忘。
刘锐绍:无法掩盖政治打压
对于大陆法院早上先将两人释放,其后再重判部份港人,一直协助家属的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在Facebook形容此举是“测试香港舆论反应。”熟悉大陆国情的时事评论员刘锐绍也对《苹果日报》分析,内地法院边囚边放的做法,是要减低香港社会反弹,以及降低国际上的压力,“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中共更加难去回应外国指责”。
不过刘锐绍指出,中共实际只是将两名未成年港人“左手交右手”,继续由港警起诉他们在港涉及的罪行。无论最终如何判刑,“都无法掩盖中共今次政治打压的性质。”早前中共以闭门秘密审讯的方式处理12港人案件,他形容过程没有半点现代文明的元素,尽管不起诉两名未成年人,都弥补不了整体打压给予香港人的负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