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表示,太阳花学运抗议民众占领行政院期间,台北市警局处理失当,造成多人受伤,有损警察机关以及政府形象,通过纠正台北市警局与警政署。资料照。(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7月27日讯】2014年因反服贸发生太阳花学运,监察院表示,抗议民众占领行政院期间,台北市警察局处理失当,造成多位员警及民众受伤,有损警察机关以及政府形象,通过纠正台北市警局与警政署。
据《中央社》报导,监察院日前通过监委瓦历斯.贝林委员所提出的调查报告,认为法院判决认定多名民众于事发当时在场受伤,被告台北市政府应该负国家赔偿责任,施暴员警未受行政惩处,且检察体系怠于侦查,均涉有违失;另外内政部警政署也有督导不周的违失。
在监察院的报告指出,台北市警察局对于所属员警教育训练不足,执行驱离勤务的技巧未尽周延,导致陈抗群众于当年3月24日进入行政院抗议,遭到警察人员以强制手段执行净空过程当中,造成了员警191人及民众38人受伤,还有超过百件民众控告政府官员杀人未遂的案件,经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市政府警察局应给付前立法委员周倪安等人国家赔偿。
监察院表示,本案经过媒体及网络大幅报导,执行净空各任务机关也没有适时澄清说明,有损警察人员、警察机关以及政府形象,有所违失。
监察院还说,台北市警察局身为警察勤务规划监督机构,负有辖区警察勤务之规划、指挥、管制、督导以及考核权责;警政署身为全国的警察行政事务主管机关,负有统一指挥与监督辖下警察机关(构)执行警察任务,遇到重大、突发、紧急案件处理及勤务时,有指挥、管制、督导、支援及与有关机关联系、协调事项之权责。该事件于规划、执行及督导等面向都有未尽周延及应策进之处,对于所属监督不周咎责难辞。
此外,监察院指出,警察人员执行驱离勤务使用警械时,有部分员警未依警械使用条例规定穿着制服,而衍生部分执法过当员警责任碍难厘清,且执法机关怠于侦审的争议,连带影响了民众对警察机关及政府的信赖,核有失当。
最后监察院说,内政部身为全国警察行政事务的主管机关,应督饬警政署确实检讨改进,并且督促所属警察机关落实贯彻,兼顾保障人民集会游行自由和维持公共秩序。
责任编辑:许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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