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10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晏清流综合报导)中共官场腐败淫乱烂事无奇不有,广东一名落马高官吴沙因受贿超千万元人民币,被判刑十年。当下是无官不贪,区区千万未算大数,该案的看点是他曾收受下属赠送的情妇一名。
陆媒微信公号“大河看法”10月18日披露因受贿1157余万元最终获刑十年的中共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案。
报导说,吴沙前后在广州的公安系统工作了28年,从公安局一处六科干部做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广州市公安系统主要领导长达10年。
据知情人士透露,吴沙之前长期担任番禹区公安分局局长,为了掌控便衣支队,新成立的便衣支队由原番禺分局扩充人员组成,其中就包括吴沙曾经的下属朱旭青。为了讨好吴沙,朱旭青还曾给吴沙“赠送”了一名情妇。
2015年11月,在卸任广州市政法委书记10天之后,吴沙落马。早在吴沙落马之前,已有多名吴沙的直系下属落马,包括原广州市番禺公安分局副局长蔡彬、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
吴沙本人对自己的落马似乎也早有预料。退休前几个月,吴沙一改往常在下属面前不苟言笑的模样,私下多次讲起,“找个机会,把跟了自己几十年的‘老人儿’们叫到一起聚聚。”吴沙所说的“老人儿”是广州市公安局的原下属。
接下来,在聚会当晚,凌晨钟声响起时,吴沙突然端起酒杯站在窗边,朝向东山湖公园的方向久久凝视。将近一分钟后,吴沙高举杯中酒在空中比划了一圈,继而洒在地板上。临走时,他对身后的老下属说出4个字,“后会有期”。
公开资料显示,吴沙, 1955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 曾在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任职,2004年7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05年9月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12月任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2月卸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5年11月6日,吴沙被调查。
官方通报曾指,吴沙对抗审查,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进行权色、钱色交易,收受巨额财物,伪造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进行赌博等。
2017年12月22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受贿案,对吴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沙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8年7月3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吴沙受贿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随着吴沙落马后,曾赠送情妇给吴的朱旭青也被带走协助调查。与朱旭青一起被带走的,还有吴沙的情妇。
但吴沙该名情妇是谁,广州当地警方和媒体都没有披露。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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