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闫啸天,因掏了16只小鸟卖给鸟贩子,获刑10年6个月。(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7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备受关注的“大学生掏鸟案”近日有了新消息。当事人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日前收到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闫父喊冤说,儿子抓16只鸟判的比贪官还重,闫父准备向最高法申诉。
据大陆媒体报道,闫爱民7月8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的(2017)豫刑申18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通知书称,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适当。驳回申诉,望服刑息诉。
对于上述通知书,闫爱民表示不服,将向最高法院申诉。闫爱民喊冤道:“大学生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副省长受贿1615万,获刑12年。我儿子判的重。”
该案始于2014年暑假,当时,还是大一学生的闫啸天和同乡朋友王亚军在河南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之后,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社交网络,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购买小鸟。闫啸天将鸟分别卖给郑州、洛阳、辉县市的买鸟人。
几日后,二人又掏了一窝,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拿到,就有警方找上门,对二人进行刑事拘留,9月3日二人被批准逮捕。官方称,二人抓的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据闫父透露,二人第二次抓鸟,是因为警方假扮成买鸟人和他联系,于是闫啸天和王亚军又四处寻找,掏了一窝。“把鸟弄回来以后,他们打电话给买鸟人,结果就被抓了个现行,人赃并获。”
2015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被判刑10年6个月,王亚军被判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一审判决后,闫啸天和王亚军均提出上诉。2015年8月17日,新乡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据悉,其中一名方姓买家在庭审承认犯罪,但他口供中的购买只数,与检察机关有明显出入。鸟的只数是多少,是否知道是二级保护动物等,都成为闫啸天一方的抗辩证据,但都没有被法院采纳。
陆媒引述本案的代理律师付建表示,本案的关键是鸟的数量至今没有查清,闫啸天掏鸟的时候有很多目击证人在现场,但是法院至今没有调查核实。
在一审判决后,此案一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曾有媒体与同年审结的黑社会杀人案做比较。杀人案被告甘肃兰州黑老大黄永新勾结公安,打伤2人、杀死1人,最后入狱5年;而闫啸天出于好玩误捉了几只燕隼,却遭到重判,讽刺国内“百姓生命不如鸟”。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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