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及子女,如何申请绿卡?(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9年5月25日讯】如果配偶是美国公民,但在自己还未申请绿卡时配偶就过世该怎么办?自己带来的子女,若想申请绿卡又该如何准备?我们来看看在“洛杉矶华人资讯网”的一篇文章。
据位于美国加州洛杉矶郡阿罕布拉市的李想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不同情况的介绍,整理要点如下:
1、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遗孀或鳏夫)及子女申请绿卡:
如果两人结婚不满两年的情况下,当事人拿到的是临时绿卡;结婚两年以上,可拿到永久绿卡。
结婚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公民配偶已故后,可在任何时间点提交绿卡申请;
结婚时间在两年以内,提交绿卡申请的时间,必须在配偶过世的两年以内。
2、已提交i-130申请
若公民去世前,已为其配偶提交了i-130申请,移民局通常会将i-130申请,自动转换成为已故公民配偶的绿卡申请,为已故公民配偶申请绿卡需提交i-360表格。
3、未提交i-130申请
若公民去世前,未替其配偶提交i-130申请,则其配偶无法提交i-130申请,需提交i-360的自申请。
4、已故配偶为公民的证据: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真实婚姻的证明
3)配偶的死亡证明
5、继子女情况
若与美国公民结婚时,有带来自己的子女做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的,则继子女需通过360表格做绿卡申请。
6、因公殉职情况
若配偶为服役军人因公殉职,则其配偶的绿卡申请,会直接进入军人家属的程序。
7、海外直系子女情况
若美国公民在国外有孩子,在其生前未给孩子申请身份,则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可直接获得公民的身份
8、孩子获取身份条件
孩子是否能直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与去世的公民在孩子出生前在美国居住的时间、以及该公民获得公民身份的时间有相应的关系,若满足相应要求,则可到美国的使领馆直接做美国出生公民的申报。
9、血亲关系证明
需提供与美国公民血亲关系的证明,若去世的公民为孩子的母亲,只提供出生证明即可;若去世的公民为孩子的父亲,则证明血亲关系比较复杂。
责任编辑:江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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