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像(摄影:Linda/看中国)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唐朝时的一位县令,一生干了许多坏事。可阎王不但没惩罚他,还为他延寿三十年!这是怎么回事呢?
护佛抵罪得善报
这个故事出自于《太平广记》。在唐朝开元十五年(727年),皇帝下令让天下所有村坊的佛堂,小的一律拆除,大的佛堂则全部关闭。许多不信佛的人都闻风而动,一些大的佛寺和佛像也被毁坏了。
豫州新息县的县令李虚,为人刚愎自用,脾气暴躁且好杀人,行事常常违背道义,又喜欢喝酒。这天他正喝得烂醉,州府的官文就送到了,要求他在三日内拆毁本县境内的寺庙。李虚见此大怒,就下令让手下的官员:“在我的界内,如果有人胆敢拆毁佛堂的一律处死!”因此,新息县境内的佛堂得以保全。
其实李虚当时并不是珍惜寺庙,是因为期限太短而感到愤怒,就偏要保全佛堂。事后,他也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过了一年后,李虚病逝。家人将他装入棺材,准备第二天下葬。晚上,他的家人围着棺木哭泣,到深夜时就听到棺木里有敲打声,家人打开一看,原来是李虚活过来了!之后,李虚就向家人讲述他在地府所经历的事情。
李虚到了阎王殿,阎王命差吏拿来李虚的善恶簿,一看恶簿记录,罪行累累,就要对他动刑。李虚很害怕,连忙说:“去年皇帝降旨,要求各地拆毁佛堂、捣毁佛像,只有我管辖的地区没有毁坏佛堂。不知这功德可否抵消罪业?”阎王大惊,命狱吏赶快拿福簿来查看。
狱吏拿来了福簿,上面记载善事极少,只有一张纸,念道:“去年有圣旨下令拆毁佛堂,唯独新息县的佛堂得到保全。应折其一生的罪过,并延长寿命三十年,然后再投生人道。”差吏话音刚落,那厚厚的罪簿顿时烧得一干二净。阎王就把李虚放了回去,于是他就活了过来。
李虚保护佛堂的善举,不仅抵销了以前所做的坏事,还得以延寿三十年。那么如果有人毁佛灭法,他的结局又是这样呢?
毁法灭佛 罪业偿还不尽
崔浩是北魏位高权重的大臣,官至司徒,他博学多才,才略出众,魏太武帝对他言听计从。一天,崔浩随从太武帝到长安,进入一佛寺后,发现寺里面有弓箭刀盾等武器,太武帝不由分说便下令将寺中的僧人全部杀了。崔浩借机说:“应该将所有的僧人全部杀光,把佛像佛经全都焚毁。”太武帝于是便采纳了他的建议,还命全国都要这样做。
四年后的太平真君十一年,崔浩因为一点小事得罪了太武帝,结果就被判死罪并被诛灭九族,满门灭尽。在临刑前,崔浩被关入囚车中,狱吏让十个人到车上向他口中灌尿,这样一直走了数里,崔浩在里面困苦不堪,不断哀叫。崔浩先后受了鞭笞、杖刑、徒步、流放及处死等五种刑罚,这是古来被判死刑者从未受过的羞辱。
隋史记载,南北朝时代的宇文邕(公元543-578)做了北周武帝之后,禁止佛教的传播和信仰。他死后即被判官抓入地狱,受种种苦刑。公元598年,有个叫赵文昌的人,忽然暴死,但心头微温,家人停尸不敢入殓。赵文昌到了地狱,见到北周武帝宇文邕,身上带着三重钳锁,非常沉痛惨苦的问他:“你还认识我吗?”赵文昌回答:“我当年是您的侍卫官,日夜侍卫着您。”武帝说:“你既然是我的旧臣,你是暂时到此,不久即可回去。你回去后,替我对隋文帝说:我原先的各种罪过都快要偿还清了,只有锄灭佛法这条罪恶,实在深重,偿还不尽,至今未可赦免。希望隋文帝为我做一些功德,我借此福佑,方可得离地狱。”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李虚本性凶狠顽劣,不知善恶报应,只因在喝的烂醉之下,保全了佛寺。这虽不是他的的本意,但做此善事不仅抵消了他在世间所犯下的种种恶行,还“延年三十,下世仍投生人道”。得到这样的福报,不正是因为他保全佛寺所得到的吗?
相反,如果像北周武帝宇文邕、崔浩一样毁法灭佛,就是罪大恶极,报应可是非常惨烈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