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看中国2019年3月4日讯】河北保定检察院宣布,对涞源私闯民宅被杀案当事人不予起诉,这宗引发广泛关注、涉及自卫权的命案终结案。有法律界及传媒人士认为,靠舆论施压并非法制的胜利,而政治化的处理及回避问责的结论,并不具示范意义。
保定检察院周日(3日)的通报表示,被杀的王磊追求姓王女大学生不遂,长期纠缠威胁女生一家,并持凶器翻墙闯入王新元家、刺伤女生及其父亲,并打伤母亲后,在打斗中反被杀。检方认为,在王磊倒地后,王新元及妻子赵印芝继续刀劈棍击的行为属于自卫。
根据案发现场环境,不能对王新元和赵印芝自卫行为过于苛求,他们在无法判断王磊倒地后是否会继续作出侵害行为的情况下,立即停止自卫行为并非合理性。
女生和父母都早前被以故意杀人罪羁押,女生其后获取保,不过父母一直未获释,其中警方以故意杀人拘捕他们的理由,是在王磊倒地后,赵印芝依然继续对他砍杀,最终导致死亡。
为他们一家辩护的律师殷清利最新发布的消息显示,在不获起诉后,他们接下来可能会申请国家赔偿。
有微信帖文显示,河北方面选择在政协会议开幕日宣布这件案,将事件当作减压工具,减少民间的压力。
而尽管王家脱罪,但之前女生遭纠缠和威胁时,全家多次报警求助无果,最终引发命案;至今关于警方的失职问题,官方避而不谈。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前教授陈泰和认为,司法部门如果不是严格依据法律判案,而是根据舆论压力作裁决,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陈泰和说:“所有的事情都好像关在黑屋子里一样,也许那些真相永远无法知道,只是现在这个舆论压力大了,使得好像有结果。而实际上这样一种司法模式,或者是这种靠舆论来推动的判案模式非常错误的。不值得推广,也是非常不科学的。”
关注事件的传媒人士张先生认为,案件并不是司法体系根据本身制度,而只是在舆论压力下,由上而下进行的结论改变。无论是几天前福州的赵宇见义勇为被抓,其后因媒体关注令检察院重新认定其行为免责,还是去年昆山反杀案当事人于海明无罪获释,都是舆论造成很大压力后才出现转机。而这种被关注的幸运,并不具有普遍性。
张先生说:“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人情。应该是这个舆论压力传到上面,然后上面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它本质上变成有社会影响的事,可能会影响仕途吧,所以他们要进行干预。中国舆论没有什么力量,如果想压制你的话,可以完全把你删得一干二净,根本凝聚不起那种社会围观的压力。这个事情是因为上面的人觉得这个东西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它不会去压制。能够改判的一定是这种在微观操作上有重大失误,不涉及政治敏感的。”
涞源县警方至今未有就事件接受访问。
河北姓王的女大学生在餐厅打工时认识王磊,之后遭到纠缠和威胁,去年7月11日,王磊追到女生老家,携带刀具翻墙进入,并打伤女生及她的父母,不过在打斗中他反被杀死。案发前后,王家曾多次报警,但都未获保护或帮助,他们在被逼反抗下变成“杀人犯”。
(文章略删减,原标题:河北反杀案女生父母不被起诉 政协开幕日宣布可为社会减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