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9年2月13日讯】大年初五,很多华人还在喜迎财神的时候,一条中国最高检和最高法的解释,却让很多在美华人有些震惊。
综合新闻报道,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不明白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华人平时最爱的微信朋友圈换汇时代要终结了!报道称,“非法进行外汇交易”并获利超过10万人民币,将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先来了解一下:
1、什么是变相买卖外汇?
2、情节严重的界限是什么?
首先,倒卖外汇行为是指在中国境内直接以现金倒买倒卖个人手中的外汇,最常见的就是在各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门前倒买倒卖外汇的“黄牛党”。不过这种方式“简单粗暴”,容易被调查取证,有关部门要打击这一类人很容易。
一条中国最高检和最高法的解释,却让很多在美华人有些震惊。(示意图/图片来源:FRED DUFOUR/AFP/Getty Images)
第二种行为是变相买卖外汇是指,在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直接买卖,而采取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偿还外汇、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最常见的情况就是资金跨国(境)兑付,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这一种隐蔽性强,调查取证不易。
针对北美的华人而言,比如你找别人换汇,如果你给别人1万美元,让对方将等面值的人民币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转账等办法,将人民币汇入指定的国内收款账户。虽然这并没有直接的通过银行占用每人每年5万的外汇限额,但是这已经属于典型的“变相买卖外汇”。
报道称,任何人通过这种方式完成的非法外汇交易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或者非法获利超过10万人民币,将被定性为刑事犯罪,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获利10万如何界定?
根据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解释:
1、“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和情节特别严重的都属于刑事犯罪,但量刑会有轻重的分别。
报道称,除了华人平日里托朋友你换给我,我换给你外,也有不少换汇公司专门做海外华人换汇的服务。要注意的是,虽然获利10万或者换汇500万是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在解释中也指出这是累积数字,所以小额面值换汇也可能成为刑事犯罪的诱因。
文章还提到,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换汇额度依旧是每人每自然年5万美元。换汇目的不可以用于美国买房子、炒股买基金、也不能买分红型、返还型的保险。所有的银行转账,支付宝,百度钱包,微信等转账方式都将受到监管。
同时,华人国内的亲戚也要注意:2019年1月1日起,个人5万以上交易、20万以上转账,可能受到大额可疑监控。
网民热议:
报道出来后,引来网民热议:
“自己的钱自己不能支配?奇葩规定!”、“中国老百姓混的连自由支配自己存款的权利都没有了。”
“说明中国的支付平台全部被政府监控,没法用。”
“中国共产党急了:吹牛X的外汇储备全是假的。”
“贪官污吏几千万才无期。”
“话外音:又准备大量印钞票了!先发告示,私下不准换汇了,只有到银行换,银行用各种理由刁难死你,目地一个不能换。外汇锁死,再大量印钞,通货澎涨……来保持6点多的增长率,所谓的第二大经济体!”
“这么多富豪在国外置产,钱怎么出来的?汇怎么换的?”
责任编辑:江海燕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