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最缺真相,却又遍布正确答案(图)

作者:海涛评论 发表:2018-10-14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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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最缺真相,却又遍布正确答案
陕西的杨先生最近碰到了麻烦事(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8年10月14日讯】陕西的杨先生最近有点麻烦,按照他的讲述,麻烦事这样产生的——

2018年9月2日上午8点多,杨先生骑电动车上班,途经西安市纺建路和纺渭路的丁字路口由西向北拐弯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刹车声。他回过头发现一位老太摔倒在地,离自己约20米远。他与两名路人一起将老太太扶到马路旁边。由于老太太一直喊疼,杨先生向单位请了假,将老太送到医院。

然后,老太太指认是杨先生把他撞了。杨先生否认,报警查监控。但是警察说,事发地没有监控。被撞者65岁的胡女士称,她确实没有看到是谁撞了她,“如果不是他撞的我,他为啥要停下,又为啥要送我去医院?”撞了人又不承认,“这样做人太没有良心,只要杨先生有认错的态度,她可以不要医药费都行,但他这样的态度就应该承担医药费”。

这样的故事,听上去很熟悉吧。很多人恐惧于被监控,但有时候又渴望被监控以证清白。由于胡女士被撞的地方没有监控,这个事儿,外人就无法知道真相了。或者说,就有了两个真相,一个真相是“杨先生是雷锋”,一个真相是“杨先生没良心”。

这两个真相差异实在太大。

在事发地1000公里之外读到这个新闻,我更不知道哪个“是真的真相”,所以,我既不像有些人那样骂胡女士讹人,也不敢断言杨先生就是雷锋。但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读后感是,如果自己没有撞人,以后在大街上遇到这样的事儿,还是躲着点为好。

这就是所谓的罗生门现象:真相虽然永远只有一个,但是可以被描述为两种及两种以上。

广州律师48岁的孙世华女士的遭遇最近也让大家陷入了一个罗生门。

据她描述:9月20日下午3点,她陪同当事人去派出所给当事人的丈夫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遭到派出所警察的“碰瓷”。警察大喊她袭警,然后一群警察冲上来对她施暴——反剪双手,掐脖子,被迫脱光衣服接受检查以查看是否身上藏有凶器。

这个描述在网上引发很多人的关注和转发。说实话,我对孙律师的描述有些不敢相信。于是就问了一个当警察的朋友,怎么看孙律师的描述。他认为有夸大其词的成分,但又说“一切皆有可能”。

他确信警察的人身检查是符合办案程序的,而且肯定是女警察实施的。她觉得孙律师最后才说出女警,像一个“语言陷阱”。

为什么要脱光呢?他解释,一旦进入办案区,进行人身检查和尿检都是正当的,现在犯罪嫌疑人藏匿作案工具和涉案物品的方式很多样,曾发生过不进行仔细人身检查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所以有规定办案时进行人身检查。

可是,一个律师去派出所能带什么作案工具呢?他私下认为,可能警察想检查律师身上有没有录音录像设备。

难道不允许律师录音么?他说在办案区不允许。

经过这位警察朋友的解释,我大致是这样理解这件事的:警察认为孙律师袭警,于是孙律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然后就被传唤到办案区了,然后进行人身检查就成了符合规定的动作。这些动作,在孙律师看来,是施暴和羞辱,在警察看来是合法的。这大约是广州警方后来自查之后,通报称整个过程没有问题的原因。

我又认真看了警方的通报,称孙伸手拉扯民警挂在胸前的警察证,其陪同人员起哄吵闹、辱骂民警,并拍摄过程,最后,到当晚11点左右他们被允许离开结束的。孙律师说,她是当天下午3点到的派出所,也就是说,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8个小时。

这样分析下来,这起罗生门的源头在于是否袭警。如果真的袭警了,那么警察即便使用了暴力也不叫殴打而叫制服犯罪嫌疑人。那么,谁来判定是否发生了袭警呢?是警察。

你说你没有袭警,警察说你袭警了,而警察是暴力机关,天然地合法拥有这个权力——这就是我们必须“尊重警察”的原因。在某些时候,警察确实有很大的权力,据说,在有的国家,警察认为你袭警,可以直接开枪。

人都有七情六欲,一个人一旦拥有了很大的权力,就可能任性,将权力用于私心——以合法的方式用掌握的权力伤害人。这叫合法伤害权。

比如,媒体也是一种公共权力,它可以批评一个公共人物或一家公众公司。它的批评就可能夹杂着私心。比如,纽约时报骂川普,也可能夹杂着私心——就是看不惯川普,然后让川普内心很受伤,甚至觉得受到了羞辱,但川普拿它没办法,即便起诉也赢不了,因为媒体拥有一定程度的合法伤害权。

为啥要给某些机构或个人以合法伤害权,因为通过现实的考量,这是“最不坏的选择”。对,世间常常没有最好的选择,于是退而求其次,采用最不坏的选择。

回到前面的故事,关于孙律师在派出所的遭遇,我上面讲的很多都是推测,推测不代表真相。所以,很多网民给广州公安的微博留言:既然你们通报里说调查了录像,那就公布录像嘛。

如果公布录像当然是好的,但公布录像又如何?警察就是认定孙律师等人涉嫌扰乱派出所的秩序,既然被扰乱秩序,警察也可以认为自己不被尊重,甚至“被羞辱”了——孙律师恐怕还真的没有办法。最关键的是,警方有调查警方“自证清白”的权力。

广州公安的通报内容或许每一个字都是真相,可也透露了另一个真相:经警方调查,警方没问题。

世间最稀缺的就是真相。小时候,我们都认为每一道题都有标准答案,后来渐渐发现,“到处都是正确答案”,这些都是正确答案的答案,甚至大相迳庭到既可以是雷锋也可是没良心。

陕西的杨先生和胡女士,广州的孙律师和她遭遇的警察,对外界加诸在他们身上的疑问,都有各自的正确答案。这里面,一定有人受到了委屈甚至屈辱。这个委屈和屈辱,就是世道人心的“成本”。

这个成本体现在陕西杨先生的故事那儿就是,读到他的这个故事的人,以后遇到有人被撞倒,恐怕会绕着走。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海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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