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若是遇到狐狸精可该怎么办?(图片来源:Pixabay)
现代戏剧里若演到女人勾引有妇之夫时,总有人会咒骂她是“狐狸精”,说起来狐狸精的传奇轶闻在中国历史悠久,在东晋时期的志怪小说《玄中记》中就提到:“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狐狸精不只可以演化成人,还能魅惑人心,真的很不可思议。
在聊斋里面有不少狐狸精的故事,而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也有关于狐狸精勾引人的记载,令人啧啧称奇,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夜里一位娇艳女子找上书生。(图片来源:Pixabay)
书生遇见美女投怀送抱
一位叫姜慎思的人告诉纪晓岚一个狐狸精的事,他说:乾隆二十四年夏天,有位江南应试书生来到京城,因为嫌旅店狭小潮湿,他便在西直门外一个大户人家的坟院里租了房子,住在那里读书。
一天晚上,他偶然在院内树下散步乘凉,忽然遇到一位女子。这位女子大约十五、六岁,皮肤又白又嫩。书生上前挑逗她,她既不答言,也无嗔怪之意,转过墙角独自去了。
半夜时分,书生一觉醒来,好像听见房门有响动。他疑心有贼,便起身招呼小童,见没人应声,就自己走到门边,隔着门缝往外看,原来正是晚上遇到的那位女子。
书生明白她是来寻欢作乐的,赶快打开门,迫不急待地把她搂到怀里。女子说:“我是守坟人的女儿,家里很穷,父母既顽固又愚钝,我真怕他们会把我嫁给农人为妻。适才蒙您垂青,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便穿过院墙的缺口处来到您这儿。您是富贵之人,自然已经娶妻成家。倘若您能筹措一百两银子送给我父母,我情愿做您的小老婆,决不后悔。我父母都是财迷,肯定答应这件事。”
书生满口答应,于是二人相互亲热,情义缠绵,直到鸡叫头遍,女子才离别而去。此后,这位女子每夜必来,每次接触,她都表现得妖媚淫荡,百态横生。书生十分得意,以为巫山神女、洛水宓妃的美艳多情也不过如此。
野狐,佐脇嵩之绘。(图片来源:维基百科/公有领域)
美女现形为狐女
一天夜里,女子来得稍迟了一些,书生便乘着月光,走到坟院里去等候,忽见她从树梢上翩然落下。举子猛然醒悟,说:“莫非你是个狐女?”
女子并不隐讳,笑着回答说:“当初,我怕您恐惧,所以编了那么一套话骗您,如今,我与您可谓情深意厚,把真相告诉您自然无妨。将来,您宦游四方,有一位隐形姬妾贴身服侍,不劳您预备车马,不须选择住处,不用准备衣服食品。白天,可以藏在您的衣袖里,夜晚出来陪您睡觉,这样不是胜过您以千金去买一笑吗?”
这个书生琢磨了半天,认为这个方法也很好。从此以后,狐女便昼夜藏在书房里,不再等到夜晚才来。
淫乱狐女遭书生杀害
每到掌灯之时,狐女都要外出一次,半夜才回来。有时候弄得头发蓬松,鬓乱钗横。书生疑心她另有所爱,但没有拿到证据,一时无法提出质问。不久,狐女与书生家养的娈童乱搞,被两个仆人发现了,她又与两个仆人胡来,厨子也知道了此事,她继而与厨子也发生了关系。
有一天,她大白天就和娈童躲在被窝里。书生气愤不过,便潜伏在一边,乘机将她掐了。狐女死后现出了狐形,被书生埋到了院墙之外。
女狐父亲讨说法
半个月后,有个老头儿来到书生的住处,对他说:“我女儿托身于您,做了您的姬妾,您怎么忽然把她杀了?”书生愤愤地说:“你既然知道你女儿是我的妾,话就好说了。两个男人争一个女人,倘若互有戕害,便叫作妒奸,按律应该抵罪。你女儿既做了我的妾,我又明知她并非人类却没有嫌弃她,那么,我们的夫妇名份就算是确定了,但是,她既与外人淫乱,又与我的仆人通奸,我作为本夫,按惯例应该出面抓奸,如今杀了她,何罪之有?”
老头儿说:“那么,您为何不杀仆人?”书生说:“你女儿死后现了狐形,其余几位却都是人啊。我倘若杀了他们四个,却又提着一只死狐作为罪证,假如你是法官,能据此来定案吗?”老头儿听完这话,低头沉思了半晌,用手拍着膝头说:“你这是自取灭亡啊!我真没想到你会落得这么个下场。”说罢,整了整衣服,迳自去了。事后,书生移居到了准提庵,与姜慎思做了邻居。书生家的那个娈童与狐女最为亲近,他恨主人太残忍,就把事情的经过一古脑儿全告诉了慎思,所以,他知道得特别详细。
遇到美女投怀送抱,多少男子难以抵挡其魅力,如何把持自己就是一门功力了。(图片来源:Pixabay)
这则故事关于狐狸精的下场,肯定让不少人为她感到愤恨不平,狐女淫乱有错在先,但书生杀人也着实不对。尽管不知此事真伪,或许纪晓岚记录下这个事迹有深一层的寓意,告诉全天下男子,一些狐狸精天生水性杨花,否则不会随意投怀送抱,既然自己送上门,很快就会红杏出墙而去;另外也警惕女子,选择好对象及不逾矩的重要,否则让男人妒忌可是容易招来杀机,现代社会的情杀事件,不少都是为了争风吃醋而引起,不得不引以为惕。日常生活上若是遇到这种诱惑,就像告诉纪晓岚这个故事的人名一样,“慎思”啊!要慎重想想,考虑后果啊!
坟院狐女原文:
姜慎思言:乾隆己卯夏,有江南举子以京师逆旅多湫隘,乃税西直门外一大家坟院读书。偶晚凉树下散步,遇一女子,年十五六,颇白皙。挑与语,不嗔不答,转墙角自去。夜半睡醒,似门上了鸟微有声,疑为盗。呼僮不应,自起隔门罅窥之,乃日间所见女子也。知其相就,急启户拥以入。女子自言:“为守坟人女,家酷贫,父母并拙钝,恒恐嫁为农家妇。顷蒙顾盼,意不自持,故从墙缺至君处。君富贵人,自必有妇,倘能措百金与父母,则为妾媵无悔。父母嗜利,亦必从也。”举子诺之,遂相缱绻,至鸡鸣乃去。自是夜半恒至,妖媚冶荡,百态横生。举子以为巫山洛水不是过也。一夜来稍迟,举子自步月候之。乃忽从树杪飞下。举子顿悟,曰:“汝毋乃狐耶?”女子殊不自讳,笑而应曰:“初恐君骇怖,故托虚词。今情意已深,不妨明告。将来游宦四方,有一隐形随侍之妾,不烦车马,不择居停,不需衣食,昼可携于怀袖,夜即出而荐枕席,不愈于千金买笑耶?”举子思之,计良得。
自是潜往书室,不待夜度矣。然每至秉烛,则外出,夜半乃返,或微露鬓乱钗横状。举子疑之而未决。既而与其娈童通;旋为二仆所窥,亦并与乱。庖人知之,亦续狎焉。
一日,昼与娈僮寝。举子潜扼杀之,遂现狐形,因埋于墙外。半月后,有老翁诣举子曰:“吾女托身为君妾,何忽见杀?”举子愤然曰:“汝知汝女为吾妾,则易言矣。夫两雄共雌,争而相戕,是为妒奸,于律当议抵。汝女既为我妾,明知非人而我不改盟,则夫妇之名分定矣。而既淫于他人,又淫于我仆,我为本夫,例得捕奸。杀之,又何罪耶?”翁曰:“然则何不杀君仆?”举子曰:“汝女死则形见,此则皆人也。手刃四人,而执一死狐为罪案,使汝为刑官,能据以定谳乎?”
翁俯首良久,以手拊膝曰:“汝自取也夫!吾诚不料汝至此。”振衣自去。
举子旋移居准提庵,与慎思邻房。其娈童与狐尤昵,衔主人之太忍,具泄其事于慎思,故得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