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一个女生想要维权会经历什么?(Pixabay)
【看中国2018年9月15日讯】现在是凌晨4点半,我还是无法入睡。
今天下午,我在北大勺园5甲204会议室度过了3个小时。期间我多次浑身发抖,不得不用力喘气呼吸,不时喝水努力平复,然后握紧我闺蜜林哼哼的手。
我的对面坐着4位北大的老师,而我经过了十分钟的拉锯才争取到我闺蜜被允许在我身边陪伴我。
校方7号通知我来校面谈,10号邮件告知我时间地点,定在了12号周三下午,是工作日,为此我旷掉了自己部门的会,我闺蜜林哼哼也放下工作过来陪我。由于学校说的是“面谈”,我这个受害者本人又完全同意我闺蜜知情,所以我特地找她陪同我,不曾料到会被阻挠。我们没有想到,在进门的时候她就立刻被拦下,我介绍了这是陪我来的闺蜜之后,她依然被要求离开会议室,说谈话只能我一个人在场。
这是“面谈”,并不是提审。我不明白闺蜜亲属不能陪伴的原因,以及各位老师既然是在处理性骚扰举报,能否为受害者的心理压力考虑一二。对方坚持要求我闺蜜离开,要我一个人到他们四人的对面去。我拒绝接受。
我们就僵持在门口,我清楚地表达了我需要闺蜜陪伴的原因,并表示需要他们给我一个让我信服的只能我一个人在场的理由。争执不下好久,我一直站着,情绪激动,已经浑身发抖。这时对方松口,让我先坐下,让我闺蜜也先在我旁边坐下安抚我。事实证明我当时的坚持是对的,如果没有她在,我真的不知道能否撑完这场谈话。
坐下来第一件事就是,校方拿出一份保证书要求我签署。保证书上要求,对本次谈话的内容不录音、不在网上公开。
当我,一个受害者,在受到北大教师性骚扰之后,由于自己没有事发的当场录音录像而备受质疑、难以举证的时候,北大居然要求我签署在与校方沟通过程中不录音的保证书,我真的感到无力。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在这次面谈过程中发生了我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我想报警也好,想向上级单位举报也好,我没有录音,就重蹈了我没有证据的覆辙。对于一个正深刻吃着这个亏的人来说,我不能理解学校在处理性骚扰举报时对受害者提出这样的要求,这样明目张胆地剥夺我的安全保障。
我自然需要他们给我理由。校方的说法是,在网上公开的话会对学校的调查过程造成影响。我问,调查不是应该以证据为依据以事实为导向,为什么公开透明化就会对贵校的调查造成影响?对方说了各种站不住的逻辑,乱到我都没法在这写清楚。
我说了好多条我的意见。首先,性骚扰这件事情是具有公共危害性的,举报性骚扰能否得到校方合理有效的处理,也是关系着公众尤其是北大学生的权益,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要求我不得公开。第二,公众监督有一个好处,一方面是化压力为动力,另一方面,如果校方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不足或遇到难题,也可以从大众反馈中得到纠正或者建议。
我们又一次陷入僵持。校方的意思很明确,谈话前先签保证书。他们说,如果我没有对北大的信任,那么这个谈话很难进行。我闺蜜直接问,如果我们不签,就不会告知我们本来要告知的内容了是吗?对方说并不是就不说了,而是会比较慎重,云云。
我实在需要获知北大对我的举报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所以我妥协了。签字之后,我们正式进入“面谈”。
以上就是今天下午的开场,可以说举报人/受害者是没有尊严的,我多次感到被冒犯,以及深感专门负责处理性骚扰举报的校方人员对于举报人心理状况和援助需求的毫无概念。
按照保证书的要求,我也就只能写到这里,关于调查过程和结果的具体谈话内容不能公布。
虽然我很清楚,那份保证书是在诱导的情形下签署,且侵犯我的言论自由,阻碍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的知情和舆论监督,但是毕竟我当时答应了,我暂时迈不过自己心里这一关,加上我也不想给几位办事的老师添麻烦,所以就暂且遵守。在此也希望能有懂法律的朋友对这个保证书的有效性给出指教。
从下午5点多走出会议室到现在,我一直在回想整场谈话,并且愈发后悔我签署了那份保证书。原则性权利问题,我真的不应该退让。我当时就应该坚持,大不了就离开,好过现在做一个什么苦水都只能往肚子里咽的哑巴。
我想我可以说说我的感受。失望?愤怒?可能都不足够,感到可笑或许是最准确的。
其实,对于结果,我本来也没有特别高的预期。今天最让我痛苦的可能就是这个面谈的过程,我实在没有料到这三个小时会给我带来那么多的二次伤害和精神摧残。受限于承诺书,我就先不举具体的例子了。
各位老师都非常辛苦,我相信今天见到的几位老师都在自身能力和权责范围内尽力了。我本科主修社会工作,关注弱势群体,对于对接一些受害的案主也有一定经验和认识,而当我提出校方调查工作以及今天与我会面过程中的缺失时,几位老师表示他们都是身兼数职,对此也并不专业,对于我提到的一些方面了解不多。
我真心地理解大家的难处,也感受到几位老师的真诚,但是受制于一些思想意识甚至是对性骚扰的理解以及校方的规章制度,受害者在与学校接触的过程中陷入的困境是客观存在的,而这种不公平和伤害不应该由举报人来承受。这些不是今天与我见面的几位老师能够自我解决的问题,但这一定是北大应当引起注意并且调整改变的方向。
我们当记者的,经常会跳脱出来观察某个事件。我做举报性骚扰这种无用功,一方面因为的确怀抱有过不切实际的期望,另外也是想亲自体验一下,在中国,一个女生想要维权会经历什么。
然后现在我想分享的是,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女孩受到侵害当然要举报要维权,但是从个人权益角度,我不会轻易鼓励女生走上举报这条路,虽然我自己会坚定地死磕到底。要知道,代价太大了,伤害反反复复,公道和正义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尤其是当性骚扰/侵害你的北大老师是个死不认罪的无耻之徒。
让我来粗略计算一下,一个性骚扰受害者如果想讨要公道要付出多少成本。
1,我需要不断回忆我曾经拼命想忘记的人生中最恶心的那几分钟,不断体会人格被侵犯的恐惧、愤怒和羞辱感。
2,在进行正常工作和生活事务之外花费大量时间经历搜集间接证据(因为我没有先知能力,不会在事情发生前准备好针孔摄像机),书写数千字举报材料。
3,面对大量网友发到我公号后台的质疑、侮辱和谩骂,主要围绕我举止轻浮、意图勾引、在男朋友不在身边的情况下自己与别人见面不守妇道、想炒作想红等等。
4,谢在其公号公布了我的工作信息、我的姓名、我同事的姓名,对我的工作和同事造成干扰。
5,谢对外散布谣言,称我对他的举报完全是诬告,而且他的部分学生也四处扩散这种说法。这其实是最让我痛心的一点,我在试图保护的潜在受害者成了给我泼脏水的人。
并且,由于北大对谢灿的调查没有公示,以及今天的谈话内容要求我不能对外公布,这就使得外界只看到谢灿安然无事的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谢灿污蔑我造谣的靠背,就是校方调查了,结果谢灿不被处理,那么显然是我诬告而已。他其实很早就宣扬自己“没事儿”,还在公号发文介绍这学期在北大开设的新课。
6,在此过程中,我身心俱疲,见证太多人性的恶,积累太多失望,目睹太多蝇营狗苟却心安理得。我现在特别能够理解那个举报老师性侵无果然后跳楼的女孩,跟这样的世界磕下去真的没有意思。
一个受害者的命运就是反复受害,而卑鄙者在这个社会有太多盟友。他们可以钻制度钻法律的空子,受害者却被告知被规劝要接受不完善的现状,并且会被自己的道德标准绊得无从声张。
今天真的感谢我的林哼哼抽出时间陪伴我,给我支撑,她为了增加气势还特地穿了高跟鞋,让你跟着受委屈了。
最后放一些我发给北大的实名举报邮件的截图,让不了解事情经过的朋友看一下。等了一小段时间,8月20号,感谢北大老师在还没开学的时候就给了回复。然后9月7号邮件联系我面谈,后来电话加邮件告知我面谈时间,然后就是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