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学的奖学金制度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看中国2018年8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慎岩综合报导)日本大学对于日本学生的奖学金与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是不同的。对于外国留学生而言,与一般概念的奖学金并无不同,是不用偿还的。而对于日本大学生的奖学金,大多数是贷款性的(当然也有一些是不用偿还的),也就是说,在毕业后是需要偿还的。虽然在日语中将其称为“奖学金”,而其实际的功能只能称为学生贷款。至今为止,已有1万5千多人因无法偿还这种奖学金而宣布自我破产。现在,这种面对本国大学生的贷款性奖学金制度正在面临严峻的考验。
贷款性奖学金与宣布破产
这种贷款性奖学金是由日本学生支援机构来负责的。在借入时,不需要担保和审查,因此手续非常简单。学生在大学毕业以后可以在20年内予以分期偿还。但借入者必须有连带保证人(父母中的一方)与保证人(4亲等以内),也可以选择由保证机关支付保证金的方式,这种情况下奖学金是从保证金中扣除的。
如果由法院认定当事人无法偿还这笔贷款性奖学金,就可以宣布破产。宣布破产后,本人的所有财产将被冻结,本人的居住地址和姓名也将刊载在定期发行的政府公报上,而且在一定期间内当事人在借款方面是有所限制的。不过,宣布破产后就不用履行偿还义务了。
贷款性奖学金制度引发的困局
至2016年为止的5年中,有15338人因无法偿还奖学金而宣布自我破产,其中将近一半是作为保证人的学生父母或亲戚。而2016年的破产人数最多,达到3451人,比5年前增加了13%。不过使用这种奖学金的学生中,大约有8成宣布破产。而偿还了这种奖学金的人,至2016年为止,有410万人。
这种破产并不仅限于本人,还会扩大到相关的亲戚中去,因为他们是保证人。因此这种无需担保和审查的贷款性奖学金已经成为沉重的包袱,而且它会引起连锁性的破产。而这种因无法偿还奖学金而导致的破产背景中,除了学费的上涨以及目前各公司从传统的雇佣形式改为大量招收临时性的派遣职工因素外,与日本学生支援机构开始加强贷款的回收有很大的关系。为了催促贷款的回收,此机构在到2016年为止的五年间,共向法院提出了4万5千起民事诉讼案。其中2016年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数为9106起,是2004年的44倍。在2016年,由法院执行了387起没收收入的强制行为,而在2004年只强制执行了1起。
由于有许多大学生毕业后难于偿还奖学金,考虑到这一点,日本学生支援机构从2014年开始将拖欠款的利率从10%降到了5%,同时还对年收入低于300万日元者实施了一些相应的政策,如放宽偿还年限,从5年延长到10年等。虽然相关机构已经采取了许多相应的对策,但破产者依然在不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