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首次引用《社团条例》第8条取缔政党。图为今年七一大游行。(摄影:诚进)
【看中国2018年7月18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一个政党日前突然收到警方通知,以“国家安全”理由、或将禁止该政运作。这是港府首次引用《社团条例》第8条取缔政党,引起热议。
该收到警方通知的政党,为“香港民族党”,成立于2016年3月,是香港首个主张“港独”的政党。该党召集人陈浩天表示,17日早上约9时有一名总督察及一名高级督察到自己住所递上文件,指“以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为由,已向保安局局长建议根据《社团条例》第8条,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这是港府1997年以来,首次引用《社团条例》第8条取缔政治团体。
对此,陈浩天认为,过去港府都一直有行动打压异见声音、禁止个别人士参选,“明显是政治考虑,已经毋须再循法律角度去研究”。他亦表示:“法律不代表一定正确和公义,如香港《公安条例》早被废除,但就在回归前的临时立法会重新成立,法律不代表完全公义。”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右)及早前因旺角骚乱案、被重判入狱6年的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左)。
港府:任何破坏及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是红线
当日中午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召开记者会,指将给予该政党21天申述,然后保安局就会决定并刊宪后,有关组织就会变成非法社团,营运、捐助等协助相关组织都属违法,或遭判监及罚款。
有在场记者询问,有关决定将是李家超的“个人决定”还是政府决定,李家超拒绝回答,并称不会透露行动细节。李家超亦表示,“特区政府对港独的立场明确,任何破坏及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是红线,不能触碰”,他又称,香港市民有结社自由,但认为“不是没有限制”。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新闻截图)
然而,港府这次引用的《社团条例》,法律上来说适用于注册社团。“香港民族党”曾经向港府申请注册社团,然而被港府拒绝,其后以有限公司方式注册。有记者提问为何有关组织会受《社团条例》规管,李家超回应指“一人以上的组织已属社团,同样受法例监管”,并以“避免影响申诉”为由,拒绝解释警方助理社团主任提出有关建议的理据。
至于何谓“国家安全”,李家超回应指有关条例“已经订明‘国家安全’为‘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及独立自主’。”
不支持港独 但吁港府尊重人权自由
香港近来并无大型政治时间发生,对于港府选择现在对有关团体采取行动,引起各界热议。
美国之音报导,香港众志的主席林朗彦认为,港府此时引用《社团条例》并不合适,因有关条例过往用以针对黑社会团体,认为港府有意扼杀少数声音;而香港众志常委、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亦认为,港府以新一轮刑事手段打压言论及结社自由,延续北京对香港打压的主旋律,并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议员表示,《社团条例》订立的原意是针对香港黑社会活动,但讽刺的是,1997年以来港府从未引用有关条例取缔任何一个社团或黑社会,却用来对付'政治组织,这对《基本法》保障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是最大的反讽。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议员强调,并不认同民族党的港独主张,但仍要捍卫《基本法》列明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他批评港府利用公权力,干预港人言论、集会、结社自由。
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形容,港府的行为是“大炮打蚊子”,醉翁之意不在酒。(新闻截图)
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形容,港府的行为是“大炮打蚊子”,将香港人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借此变成零。毛指出,“港府这样打压,反效果是非常大的,反而给予‘港独’更多的薪火、更多的薪柴,这是没有人想见到的。反过来看,港府是在刻意制造这么一个对象...这是以‘爱国主义’掩盖社会上的所有争议,这是非常共产党的行为。”
或掀打压异见团体序幕
苹果日报报导,支联会秘书李卓人认为,这是港府打压异见团体的开始。李指出,“这次不会是个别事件,因为中共、港府口中‘国家安全’定义,不是以香港(法律)定义,而是由大陆定义,他说什么是‘国家安全’都可以。”
李卓人提及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在今年3月立法会补选中被港府指支持“民主自决”的纲领“触碰国家底线”、而被禁止参选,李认为,“这条红线可以拉到无限阔,到时说支联会违宪要禁、众志支持自决又要禁、甚至可以把民主党、公民党也禁,他将‘龙门’怎么搬都可以”。
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在今年3月立法会补选中被港府指支持“民主自决”的纲领“触碰国家底线”、被禁止参选。(摄影:钟灵)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港府对未有注册组织引用《社团条例》第8条,并无法律上的问题,但如果当局仅因为言论不符合“国家安全”而提出这次行动,就有法律上的问题,并反问:“这个国家是否太脆弱了呢?”
英国外交部关注:应尊重自由
英国外交部亦发表声明指关注事件,英国外交部指出,“英国并不支持香港独立,但享有高度自治、人权和自由是香港生活的核心价值,理应受到充份尊重。”并重申《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均订明港人拥有参选、言论及结社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