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被指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大肆卖官鬻爵等。(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8年3月30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3月29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科受贿、行贿一案。李文科被指控收受财物3659万余元;并涉辽宁贿选案。李文科是中共十八大后的辽宁“第五虎”。
据中共官媒3月29日消息,吉林省通化市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13年,李文科利用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和提拔、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和项目建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文科受贿、行贿一案。
检方指控,在1997年至2016年期间,李文科直接或通过其妻徐慧等人,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59万余元。
另外,2009年上半年至2011年下半年,在辽宁省委民主推荐副省级领导干部人选期间,李文科为获得推荐为辽宁省副省长、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先后给予55名辽宁省厅级以上干部人民币、美元、购物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86万余元。
据报导,李文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现年61岁的李文科长期在辽宁工作,其中在铁岭任市委书记达8年,一直未能升任副部级。据陆媒报导,李文科曾多次被提名为辽宁省人大副主任候选人,但一直都有举报未能如愿,直到2012年才“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文科去年2月28日被审查,5月被立案审查。当时官方通报称,李为自己提任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为搞攀附输送巨额利益,大肆卖官鬻爵。
2016年辽宁曾发生震惊外界的贿选丑闻,涉事落马的高官包括辽宁省委前书记王珉,辽宁省委前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王阳、郑玉焯、李峰、李文科以及今年2月5日落马的辽宁省前副省长刘强等。
辽宁拉票贿选案被指是中共建政以来首个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破坏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有955人被查处,其中包括中管干部34人,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人中有38人涉案。
2017年8月,王珉以“受贿、贪污、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同年5月,苏宏章以“受贿、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王阳以“受贿罪、破坏选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郑玉焯以“破坏选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