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一家(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12月22日讯】江歌案刚判,杭州保姆纵火案又开审。公众积攒多时的愤怒情绪,得到了最大程度宣泄。
开庭才半小时,莫焕晶辩护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退庭,庭审中止。受害者家属,对此非常不解和愤怒,一是指责律师,二是质疑法院准备不充分。
等了半年,结果刚开庭,就中止了庭审。林先生大呼不服,完全可以理解。当然,旁听席大呼小叫,其实非常有损庭审严肃性。
这与几天前国内媒体聚焦的日本法庭,形成了鲜明对比,旁听席别说说话了,翻纸的声音大,法官都会提醒。
一个细节是,江歌妈妈虽然是受害者家属,但不在发言席上也不能说话。检察官求刑二十年时,江歌妈妈没忍住,刚一开口说话,法官就提醒:如果再发言,就只好请你退庭了。
陈世峰只判二十年,已是顶格处罚,一点折扣没打,求刑多少判罚多少,审判公正性并未受到太多质疑。
转回国内,哪怕仅仅是莫焕晶辩护律师退庭,声讨声已不绝于耳。大家同情林先生,当然是有道德的,问题是,不能不讲规则。
人家律师正常行使权利,无论出什么幺蛾子,只要程序合法,就得按程序来。比如,为了阻止某项议事,美国常有议员利用规则,上台连续演讲十几个小时。
既然法律规定,可能判无期及以上的案件,必须有律师出庭,那么律师以退庭中止庭审,就是合理利用规则。
何况,地方公检法一体,自己调查自己起诉自己审判,人命关天的案子,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属无可厚非。关键是,杭州相关部门把案子办的并非“无缝的蛋”。
比如,84名灭火消防员,只收集了两名消防员的证言,还都是第二批进入灭火现场的;律师申请38名证人出庭作证,法庭全部驳回一个不许。
很多人将律师退庭,理解为故意捣乱,他们无法理解,怎么还有律师,为这种杀人犯辩护。可是,在未被宣判之前,她也只是嫌疑人啊。
如果舆论说哪个该死,哪个就必须死,那还要法院干什么?让媒体记者兼职干法官好了。
审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哪怕过程冗长繁琐,也是必须的。要不然,司法审判就会沦为走过场。
莫焕晶烧死了四个人,法庭可能也会判莫焕晶死刑,都是杀人,区别何在?为什么前者违法,后者合法?因为有严格的审判程序,确保法律得到准确实施。
莫焕晶本来就该死,判死刑无非走个过程。可能很多人会有这样的想法。说实话,这是可悲的。如果法官也这样想,那就更可悲了。司法女神的眼睛,应该是蒙着的。
审判不是做游戏,程序很重要,让正义飞一会儿,得有这个耐心,更得有这个意识。
陈世峰获刑二十年,我在《二十年后,还是一个杀人犯》中,引用了《大时代》的一句台词: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
很多读者觉得我在宣扬“封建迷信”,其实我想说的是:
一个人的性格会决定一个人的一生,暴力的人,大概率会一生暴力,冷血的人,大概率会一生冷血,而好运气不可能永远站在他那一边,就像《大时代》里的丁蟹。
这就是我理解的人恶人怕天不怕。
为了惩罚一个坏人,坏了该有的规矩,这不是好事。我不是要为莫焕晶说话,而是要为规矩说话。当审判成为过场,铁定在为冤假错案埋伏笔。
没有认真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法官,没有严肃的审判,没有规范的程序,这些都会造成冤假错案。其中,一个认真的辩护律师,对于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特别重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坏人辩护的,也可以是好律师。既然是辩护,那就得来真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能像某些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真是走过场,让法律尊严颜面扫地。
走个过场把莫焕晶杀了?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可能你正义感爆棚,是个有道德,至少自以为有道德的人。但是道德并不靠谱,甚至会害死无辜的人,这样的悲剧太多了。
一起温习胡适先生的话: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都开始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
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人人都争当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都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