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童千载仰风高(注一),壮士须死志未消;
墙外芙蓉墙内血(注二),红染锦水浪更高(注三)。
此诗腹拟于1964年4月,难友周居正被杀于四川永川县新胜劳改茶场当日。我不得不想起他和怀念他……
周居正,原中央第七中级党校教员,大学文化程度,四川合川人,生于1930年。1945年在武胜县就读师专时即参加中共地下组织,当时还不足十六岁。1948参予和领导反蒋运动和“组织民变武装”被捕,关押在重庆白公馆监狱,与《红岩》作者罗广斌、共产党员杜文博(仍健在,中共重庆市委机关离休干部)等同囚一室。
这么一个为中国共产党“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赤胆忠心”的革命者,1964年春,竟被“她的母亲”共产党以“罪大恶极”的“反革命罪”,杀害于四川永川县新胜劳改茶场。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00年重庆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的《红岩忠魂》,在幸存者人员的名单中,仍称周居正为“志士”。历史啊,你叫我们怎么诉说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黑与白?只能说不明,道不白,一笔糊涂帐。
1957年共产党开展“整风运动”,时年二十七岁的周居正已是中共重庆市党校马列主义教研室的教员,对空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他坚信不疑,执鞭课堂向中下层党的干部大讲特讲马列主义原理,视毛泽东为“伟大领袖”,相信他一切骗人的鬼话,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所以在“大鸣大放”中向党捧诉心曲,结果被划成极右分子,开除公职,送四川省劳改局所属的“415”劳教筑路支队劳改。经过近5年漫长时间的饥饿、劳累和难言的凌辱与折磨,终于在1962年摘掉了“右派帽子”,解除了劳教,但仍不能回家与妻儿老小团聚,做正常的平民百姓。而是作为“三类人员”(即劳改、劳教、就业)强行安排到位于四川永川县的新胜茶场(简称“劳改营”)“就业”。他性格内向,喜欢写作。不但研究马列主义著作,还研究汉文字改革。在劳教期间曾写过数万字的“汉字改革方案”建议,寄给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若不是“阶级敌人”此书早已出版问世,大赚了一笔稿费。
就在解教前夕的1962年1月,四川省劳教筑路支队留下几名解教人员在广(元)旺(苍)铁路沿线处理善后赔退工作,他是其中一人。他和职工三队留队就业的魏昭等5人,派到薛家桥维修筑路损坏的民房。在中间休息时,大家在一起烤火,抽烟,闲聊,各自摆谈了自己被错划为右派后的不幸遭遇,也谈了庐山会议打倒彭德怀,以及反右倾、大跃进、人民公社、公共食堂、“自然灾害”、饿死人等问题的看法。谁知这些“吹壳子”的“龙门阵”后经人举报,竟成为“恶毒攻击党和毛主席‘三面红旗’”的“罪恶”,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牵连的人越来越多,竟成为全省以致全国的惊天大案:“中国马列主义者联盟右派反革命集团”,先后被捕数百人。冤案的发生地——四川省公安厅劳教筑路支队,当时一片“赤色恐怖”,队队戒严,人人过关,抓人逮人随处可见。在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淫威压迫下,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立功受奖”的协迫诱导下,被关押的“右派”们人人自危,相互嘶咬,失去了做人的正常理性与思维,把“同是天涯沦落人”的69难友送进了监狱,周居正也从新胜劳改茶场抓了进去,还罗织为首犯。筑路支队的狱官们不少人立了“大功”,黄袍加身,妻贵子荣。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关押审讯,最后按照逼供信的原则结案,对供认的或是基本供认的定为“反革命”成员。其中周居正、杨应森(右派,原沪洲军区中尉教官,共产党员)两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分别杀于永川和灌县;魏昭(南下干部,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九龙区政府卫生科科长)、陈仲伟 (右派,原重庆西南设备安装公司技术员)、廖廉康 (右派,原简阳机制砖瓦厂医生)三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刑;彭恢荣(右派 原健为县粮食局会计)、杨全松 (右派,南下干部 原重庆炮校参谋、教员)、朱文安 (右派,原四川什邡县,单位职务不详)冉茂涵(右派,长寿县小学教师)等四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其它彭福志(右派,地下党员,原铜梁县委农工部长)等14名人,分别判处十年、二十年有期徒刑;另外46名“案犯”由各地公检法机关处理判决。此亘古奇冤大案,至今未获得“平反”,成为千古悬案。
我是“415”著名不认罪的反改造分子,当然涉入其中,所幸活了出来。1962年我外逃西北,后通缉归案。1963年陕西解押回蓉,作为重犯与周居正、杨应森、魏昭、冉茂涵等关押于四川省公安厅梓童巷看守所,还先后和他们同关在一个牢房。在周、杨两人被判处死刑后,党为了“挽救”和“教育”我,还将我与杨应森打入死牢整整两个多月。那日子真叫怵悚惊心,恐惧万分,成日脚镣叮当,刺刀逼眼,夜来探照灯在头上晃来晃去,每隔一小时警卫便来查仑,风声鹤唳,非文字所能表达。一天我们冒死仍唱电影《夜半歌声》的插曲:“谁愿意做奴隶,谁愿作马牛,人道的烽火已燃遍了整个欧洲,我们的热血第泊尔河奔流……”,当然引来一阵暴打。
周居正被杀我不在现场,难友李才义(右派,原省财政厅干部,现在四川省建行退休)在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1964年初,我们近千名被强制在永川劳改茶场“就业”的“摘帽右派”正在给茶树修枝,打药,施过冬肥。一个天低云暗、霜风凛冽的日子,西山四大队所有的“职工”、就业人员和女劳教在黄泥塘红茶车间的大坝子里开会,大家估计又是教导员做形势报告,讲“东风压倒西风”或“乌鸦的翅膀遮不住金色的太阳”那套老调。可是到了黄泥塘一看,两处制高点的山顶上架起了机关枪,环山坳的公路上也是三步一哨,五步一岗,连平时穿便衣的管教干部们腰间也别了手枪,气氛非常紧张。特别是在场部“集训”过的人,更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幸而各队的人准时赶到会场,九点半准时宣布开会,原来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判大会,一位法官首先宣读了一串名字,罪名是“反革命集团”罪,有的判15年徒刑,有的判20年,有的判死刑缓期执行。最后被武装押到前面的是个剃光了头,戴深度近视眼镜,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核对姓名、年龄、籍贯……时,才知道这人就是周居正。紧接着法官宣读他的罪行,主要是组织反革命集团——中国马列主义者联盟,自任总书记;书写反革命组织纲领——《新民主社会主义论》等等。最后宣判周居正死刑,立即执行。宣读完毕就给周居正的背后插了死囚标签,然后被架走,不到10分钟光景,天空响起了清脆的枪声。据说前面有人看见周居正听到执行死刑时好象在喊什么,行刑的公安兵马上用毛巾堵住了他的嘴。”
周居正个人的不幸,也给家庭亲属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长子周复生,次女周复甦因受株连被下放到边远山区当知青。周复生受了不政治上的歧视和生活上的煎熬,用镰刀抹喉身亡;文化大革命中周居正的妻子曾昭英(教师)被戴上反革命帽子游街示众累遭批斗,留在身边伴她的小儿子周复兴,受不了精神上的凌辱和折磨,于1968年投嘉陵江自杀。几十年来的凄风苦雨,几十年来的孤灯冷衾,几十年来的凌辱折磨,曾昭英一直过着以泪洗脸的痛苦生活。现在年逾古稀的她在惟一的女儿周复甦的伴护下,靠微薄的退休金度日苟活,简直不敢去提想往事。真叫做“休提起,休提起,提起来珠泪满江河”。往事心惊魂断,雨血扑面,灯尽油干,不知幸福是何物?雪寒霜重,冷屋萧瑟,昏天黑地,此生何曾有片尔之乐?悲剧,悲剧,人世间重大的悲剧。
弱者的哀吟,地穴的声音,总能换起人世间没有泯灭的良知与同情, 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离休干部吴明先生,出于古道热肠,侠肝义胆,向魏昭和周居正亲属伸出同情之手,无偿地向她们提供法律援助,花了几年时间自费跑遍省里不少县市,走访健在的当事人,对全案进行多次复查,又以律师身份看阅了所有卷宗,后深有所感地说:所谓周居正反革命集团案完全是沿袭反右派扩大化错误,强加于周居正、杨应森、魏昭等人身上的莫虚有罪名,此案不平天理不容!原判认定周居正、杨应森、魏昭等人的犯罪事实多属刑讯逼供、诱供和指明问供的供词。全案查获的惟一“铁证”就是周居正笔记本上的那篇题为《新民主社会主义论》的文字,完全是彻头彻尾的冤案错案,应从根本上推翻。曾参与复查过周居正一案的部分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检察院检察员,从不同角度分析,均认为此案不论原判认定周居正等组织《中国马列主义者联盟》的事实是否成立,都不构成反革命罪。(按:所谓“政治纲领”不具有反革命目的,因此不构成反革命罪)。另外,周居正当年蹲国民党监狱的战友孙钢、杜文博、刘德彬、郭德贤、傅伯雍等也联名给最高人民法院和胡锦涛写信,为之呼吁复查。但当年此案的获功者硬是顶着不办,坚持“维持原判,不予平反”。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就是毛泽东的阴魂不散,“反右斗争” 这个错误的政治运动没有彻底否定,所以此案就能成立。苍天,皇天,你听见了吗?伤口继续在流血,活人继续在流泪,冤魂继续在呻吟。违宪违法的“反右斗争”到底何时才能解决?!
注一,梓童,是四川省公安厅看守所监狱所在地,原名梓童宫庙宇,是供奉送子娘娘的地方;注二,锦水即成都的锦江河;注三,成都又名芙蓉城,芙蓉为成都市花,木本植物,四月开花,花色红艳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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