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议员促请廉政公署及税务局调查何志平所属的中国能源基金会。(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11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前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在美国被捕,何涉嫌代表在香港注册的非牟利机构“中华能源基金会”向非洲国家政府行贿以协助中国华信取得石油开发权。据悉该基金会年年亏损逾2000万元,帐目可疑,港议员认为部分贪污行为在香港发生、触犯香港法例,促请廉政公署及香港税务署调查事件。据悉何目前被囚禁于曼哈顿大都会高设防惩教中心,与毒枭、恐袭犯等重犯同囚。
《苹果日报》报导,于香港注册的担保公司“中华能源基金会”,其3名董事分别为何志平、中国华信主席叶简明及总裁陈秋途。由于该基金会注册为慈善机构,故无需在香港交税。该公司帐目显示,基金会从2011年注册首年度即亏损363万元,其后赤字持续增加,2013年更突破2600万元。何志平向乍得行贿当年,基金会首次获得捐款收入,由于该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因此捐款来源极可能来自中国华信,但由于当年开支太大,基金会最终仍录得逾2500万元赤字。
2015年,基金会总负债额直逼1.1亿元、净资产达负7253万元。
据美方披露的检控文件显示,何志平不是直接在香港与非洲官员会面讨论交易,其管辖的基金会一直“高度参与事件”。从曝光的电邮纪录显示,何志平在与非洲2国政要进行连络时,多次把电邮转发予代号“CC-1”的电邮帐号。美国司法部指,该“CC-1”的电邮帐号其实是一名基金会的职员。
此外,该名职员更就何志平与非洲官员会面的细节完整记录,并向中国华信主席发送3份报告,包括“乍得总统会面报告”及“乍得总统会面跟进事项”。而乌干达案中,该名职员亦有协助处理文书工作,包括纪录何与乌干达外长会面纪录、谈话纪录及跟进细项,并直接参与安排基金会390万汇款予乌干达外长银行户口。
曾任香港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的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如果整个贪污过程中有部分行为在香港发生,包括涉及该案的文书处理工作等,已经触犯香港法例,需要面对法律责任,认为廉政公署应该主动调查事件。林表示,贪污案最后由美方、还是港方、还是双方共同监控,两地可就此讨论,但“港方必须调查”,促请廉政公署调查事件。
对于香港税务局表示,由于该基金会是“慈善团体”,税务局无权规管其运作,林批评税务局的回应是逃避责任,建议当局尽快覆核该基金会帐目,如果发现违规应及时取缔其“慈善团体”的免税资格。
何志平目前被囚禁于美国纽约曼哈顿大都会高设防惩教中心等候提讯,据悉与墨西哥毒枭“矮仔”古思曼(Joaquin Guzman)、“世纪骗徒”马多夫(Bernard Madoff)、1993年世贸中心爆炸案主犯优素福(Ramzi Ahmed Yousef)等同囚。按照美国法例,如果涉事者干犯严重罪行,法庭有权不予保释,被告有机会被囚禁直到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