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指港澳为国歌法立法必须保留大陆《国歌法》的“5个核心要素”,并以刑事处罚代替内地法律中的行政拘留。(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看中国2017年11月3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快于明日表决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引入港澳地区并经本地立法成为生效法律。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指,港澳可按当地情况为《国歌法》立法,但指必须保留大陆《国歌法》的“5个核心要素”。港民忧虑一旦立法,将对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苹果日报》报导,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访京团昨日会见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访京团团长马恩国引述李飞指,香港为《国歌法》立法“须保留5个核心要素”,包括“曲谱要按《国歌法》附件订明的标准、国歌不可作商业用途、国歌不可二次创作、奏场国歌时要有礼仪并肃立、须有规范处理公开场合侮辱国歌的行为”,李飞更举例指,未来在跑马场奏国歌时,场内人士必须肃立,否则就会被监控。李飞亦表示,香港没有大陆的“行政处分”罚则,就应以刑事处罚代替内地法律中的行政拘留。
马恩国指,目前香港马场不时会奏唱国歌,入场人士“不一定都会起立”,但未来立法后,场内奏国歌时所有人都必须肃立,否则就违法。有香港马迷表示,马场属于娱乐及赌博场所,担心《国歌法》立法后会有马迷误陷法网。亦有港民指出,一旦立法后将对生活造成影响,“因为以前没有这条法例,有了之后一旦任何场合奏国歌,所有人都要肃立,感觉像被剥夺了自由,例如现在政府每晚都会在电视播放国歌,那是否在餐厅吃饭也要肃立?”
行政会议成员兼大律师汤家骅表示,在完成本地立法前,违反《国歌法》有关条例都是属于“执法的灰色地带”,指港府理论上仍有执法能力,呼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汤亦认为《国歌法》的刑责与在香港已立法的《国旗法》和《国徽法》不会相差太远,即最高可判囚3年。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反驳指,在完成本地立法前,《国旗法》在香港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存在所谓的“法律灰色地带”,政府不能以此检控市民。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则指出,按照《基本法》第18条,内地法律在本地立法后才可实施,因“未立法的条文都未算法律,执法部门亦未知法律内容,不知如何执法”。张又指香港立法后的法律条文不会跟内地法律条文一样,因《国旗法》和《国徽法》的情况也是如此,并指立法后社会仍需要适应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