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美德。(网络图片)
一、杨氏孝敬婆婆,喜得金龙
唐朝有个叫郑邯的人.他的妻子杨氏,是个贤德的好女人。杨氏的婆婆病了,有人告诉他们:“吃杏仁可以医治老人家的病。”杨氏便对自己丈夫说:“这时节,哪里有杏卖呢?要得到杏,只好到各处去找寻求访了。那么你就在家做工、种田,好好侍奉母亲,我则去各处打听打听吧。”
于是杨氏便换上了男子的衣服,踏踏实实地到邻县打听去了。走到一处地方,一眼见到路旁的烂草污泥里,竟有一颗杏子,杨氏找寻多日也不见杏,于是这一颗杏子,也就被她如获至宝般捡了起来,洗净后,就带回家,给婆婆吃了,婆婆吃了杏仁后,病也就一日比一日好了。
但忽然有一天,天上的风声、雨声、雷声大作,杨氏以为是自己在烂草污泥里捡起杏子,给婆婆吃,是不是做错了?还有什么不够孝敬的地方?或不孝的行为,惹怒了天雷,想到自己可能是做错了,是该遭天神惩罚的!她便向婆婆告别,走到天井里,伸开双臂,闭上眼睛,接受天雷的劈打。
但没承想,她只觉两臂重重的,风雨雷电很快也止息,等她睁开眼一看,手臂上重重的东西,原来是缠绕着的两条几尺长的金龙(真金铸成的龙)啊!杨氏将这两条金龙,换了钱,从此,家里就变得很殷实了。
若有孝心,则不但不会遭报应,更有不可思议的感应,也会发生。烂草污泥中的杏子,想来也是老天爷的赏赐吧,否则早该腐烂。风雨雷鸣是对她的新考验,又是让她闭眼静待:以便暗赐金龙给她。上苍无言,总是默而成之的。孝感,真是可以应天啊!
二、孝女喜遇青年好官人
唐朝时候,萧历和他的妻子,都犯了罪,被官吏杀了,遗留下一个十六岁的女儿萧姑娘。萧姑娘便同了婢女,两人齐齐涂污了面孔,运着父母的两具灵柩,回故乡,下葬去。
可是,萧姑娘没钱继续支付路费,到了宣州地方,船家就把两具灵柩卸在了岸边,弃她们而去。萧姑娘只好就地搭起了茅棚,挖了一个坟墓,安放好灵柩。等到一个像模像样的坟堆成,就有驯鸟、白兔等等,这些吉祥的东西来光临。
当地的老者,十分赞赏萧姑娘的孝顺,也参加进去帮她,共同搭起了那座茅棚,还时时给她们一些米谷布匹。就这样,萧姑娘在异乡,为父母守满了三年丧期。
三年丧期止满,萧姑娘还是不愿脱下麻衣孝服。这时候,不断有人来向她求婚。她就对求婚者说:“谁能帮我把父母的灵柩运回故里,并好好安葬,我才愿意和他结婚。”
刚好有个卸官旁任的名叫杨含的青年官员,路过宣州,听了萧姑娘的事迹后,就帮她把父母好好下葬了。他们也和和美美地结了婚。
三、小菊花永怀孝心,走完人生路:德行完备!
宋朝时候,有个叫张菊花的小姑娘。小菊花七岁的时候,她的后母把小菊花骗出门,偷偷将她卖掉了,卖到了范尚书家里。卖掉小菊花回家后,这个后母,又骗菊花的父亲说:“哎呀!菊花走丢了。”
菊花的父亲听后,悲伤得几乎哭瞎了眼睛。
几年后,没想到,一个偶然的机会,张菊花竟然和父亲在一个金姓的人家里偶然相遇了。父女两人,悲喜交集地抱头痛哭,然后父亲就把菊花带回了家里。
菊花的父亲,自然饶不了妻子,要把她逐出家门,这时,菊花却劝父亲说:“女儿要不是后母的那一举动,还进不了富贵人家里,过了这些年呢!这样说来,母亲对我反而是有恩德的,我又怎么敢有怨恨之心呢?而且,若我一回来,母亲就被赶出家门,女儿心里又怎能安生?!”父亲听了菊花一番话,这才作罢了。
后来,父亲一天天老了,又无儿子,家境也穷,不多时,就很伤心地离开菊花,死去了。
而张菊花,却处处谨慎小心,孝敬地服侍后母,仍与从前一样。甚至在后母不能行走时,张菊花还背着她行走。后来,后母也死了,菊花又到那个富贵人家里,去做工,又勤劳,又忠诚,受到大家的尊敬,过了德行完备的一生!
四、救父投水示贞心
元朝时候,有个叫徐彩鸾的女子,懂得些经史,每每读到文天祥的《正气歌》,都感动得流泪。至正年间,匪寇来打浦城。徐彩鸾跟着父亲徐嗣源,一齐逃难,父女俩拼命跑,徐嗣源不幸,还是被匪寇追上了。匪寇就要杀了徐嗣源。徐彩鸾也顾不得自己的安危了,从躲藏的地方走出来,流着泪对匪寇说:“他是我的父亲,你们放过他,杀了我吧,我愿代替父亲死。”
匪寇们一见有年轻女子站出来,便丢下徐嗣源,都来逼近徐彩鸾,徐彩鸾大声对父亲说:“父亲快逃!女儿明白大义的!一定不会让他们污辱!”然后就向另一个地方逃跑而去。徐嗣源乘机得以脱身,保全了性命。
徐彩鸾一直跑到了桂林桥,匪寇们也追到了桂林桥。徐彩鸾见再也无路可逃了,便从地上捡起一根黑炭,在桥头的板壁上,题了两句诗:“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妾心清。”题完诗后,她大骂着匪寇们,然后,便毅然投河自尽了。
五、女孩带病为父伸冤
元朝时候,有个女孩叫朱寿。她的父亲朱环,被仆人诬告:说他出钱财资助别人造反,因此被投进监狱,并马上就要执行死刑。朱环的儿子在病中,没法为父亲的冤案奔走。朱环只好对着女儿朱寿哭了。
女儿朱寿,咬着牙,对父亲说:“从前有个叫缇萦的女孩,她能为被冤枉的父亲澄冤昭雪,我难道就做不到吗?”于是,朱寿挺身而出,立即行动,找到了法官冯耿贤,哭诉说:“我父亲是无罪的,不过是被恶仆怀恨陷害,假若事情不能申冤昭雪,我们一家老老小小都将要做地下的冤枉鬼!我听说大人您是一个贤明的长官,所以才敢来诉冤。请大人无论如何要澄清事实,救我们一家老小啊!”朱寿边说边哭,眼泪像小溪般流。
冯耿贤法故意大声呵斥:“这么大的案件,岂是你这样一个小女子说翻案就翻案的?!”而朱寿却仍然倔强地申冤,益发悲切哀怜。冯耿贤法官终于受到感动,就吩咐属下:重新调查事实。在严厉审讯那个恶奴之下,终于将事情搞清楚了,而朱环也终于被免罪获救。
六、八岁小女,勇卧钉板救父
明朝时候,有个叫诸士吉的人,他的女儿名叫诸娥。洪武初年,主管粮税事务的诸士吉,被一个欠粮的刁恶人,诬告获罪,就要判死刑了。而且诸娥的两个哥哥也被牵连,被关进了牢里。
那时诸娥,年仅八岁,见家中被弄得将要家破人亡,除了日夜不停悲哭外,她暗暗发誓要尽力营救父兄,并伸冤昭雪。于是,她便同舅舅上路,到京城诉冤去。那时,诉冤有个法令,就是诉冤者,要先卧过钉板,才被受理。没承想年仅八岁的诸娥,二话没说,就卧在钉板上打起滚来。意志之坚定,令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八岁女孩伸冤卧钉板的事,不胫而走。很快事情便被重新调查清楚,结果是诸娥的父亲无罪释放,而仅仅处罚了其中一个哥哥,到边疆去充军而已。然而,因滚钉板受伤过重,诸娥却很快就死了。乡里人都为之悲痛且敬佩,便塑了她的像,供在了曹娥庙里。
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女孩,能为了救父而辗转于钉板之上,此举真可谓壮烈,令人扼叹!小女孩心中只有父亲,而无有其他,极孝而为父伸冤。诸娥真是虽死犹生!
七、七岁小女鸣冤,感动了皇帝
明朝时代,有个人名叫林时,他的女儿叫林淑圆,是福建莆田人。林时于永乐十三年,在刑部衙门里做官,后来因造册籍的事获罪,按照惯例,要发配去做苦工。
林淑圆年仅七岁,听到这个消息后,便一个人跑到通政院,击鼓喊冤。那时,刚好明仁宗皇帝正在料理国事,偶然看到林淑圆这么小的一个女孩子,竟有如此孝心和胆识,觉得着实可怜、可敬,就叫人先给她饭吃(她己经饿得很久了),而且还免了她父亲的罪。
后来,林淑圆随父亲林时去陕西任职,母亲随行。但到陕西后,母亲却病了,吃了无数种药,都不见效。这时,已长到十二岁的林淑圆,听人讲过古人有“割肉救疗”的故事,她便也偷偷地割了左臂的肉,放在粥里煮给母亲吃。母亲吃后,果然病就好了。
(均据清代蔡振绅《八德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