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7年2月7日讯】在中国,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没有逃票经历的,估计像白乌鸦一样稀少。改革开放之前,整个社会都是公有制的,私人家里没有什么东西。在我所在的农场,真的就是夜不闭户。多数人家出门,连门都不锁,即使锁,钥匙也放在门框上,锁头形同虚设。所有东西都是公家的,大家能偷就偷——严格地说是拿,大家拿。地里的大豆玉米,作坊里的酒,豆腐。如果被派去盖房子,则顺点钉子,油毡纸什么的。需要花钱买票的所在,也就逃票。
当然,大家拿和逃票,也是有分别的。一般农工和他们的孩子,大多会干这种事儿,而我在文革前,还算是农场干部的子弟,圈子里是不许干这种事儿的,平时周围的人,也不怎么干这种事儿。但是一场革命,把我扔到了社会最底层,混迹于一帮农工子弟中间。耳濡目染,成天都是大家拿。
尽管如此,拿这种事儿,我能不做还是不做。就算大家都拿了,我走开就是,不拿就是不拿。但是,逃票却不能免俗。当年的逃票,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看电影或者节目,在场部电影院,进门需要票。还有一种情形,就是逃火车票。
文革期间没有什么电影,无非是三战和八个样板戏,但是后期,则会放一点朝鲜、阿尔巴尼亚和罗马尼亚电影。这些电影,都需要买票。当年的感觉,罗马尼亚电影最好看,但是,没票则没戏。我跟同学们一样,有着强烈的看电影欲望,但是,家里大人都停发了工资,只有一点可怜的生活费,根本没有看电影的开支。所以,我如果不逃票的话,只能外面待着,眼巴巴的看着别人看。
可是,不买票就能进去看电影的人,还真是不少,有些是跳窗户,或者从门口混进去的,有些则是电影院看门的熟人,或者放电影人的熟人,堂而皇之,就可以进去。正是后部分的人,给了我逃票的动力。跟着一帮混小子,七混八混,最后多半都能混进去。
逃电影票,没有多少罪恶感。即使被人逮住,也没有什么惩罚。但是,逃火车票,心理压力就比较大了。当年我在场部读书,父母被发配到一个生产连队,离场部有二十多里路。每个星期天,我都得回家。回家的路,有一半是可以坐火车的。上车站和下车站,都是那种没有正经站台的小站,不买票进站出站都是可行的。尽管当时认识铁路上的人,也一样可以堂而皇之地不买票就乘车,让人感到不公平,但是,逃票还是有压力,因为毕竟火车上乘务员不是我们农场的。所以,能不坐车,我就尽量不做,二十多里路,用腿儿量回去。不过,实在累了,坐车一定逃票,有逃成功的时候的,也有失败的时候,失败时,每每特别的沮丧,但从来没有感觉自己破坏了规则,沮丧,仅仅是因为失败本身。
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普遍不讲规则的地方。有权的人,或者说掌握、代管某种资源的人,都会不约而同地利用手里的权力,去破坏规则,为自己和亲友谋利。过去,认识一个电影院看门的人,如果他不放你进去,简直就是逆天了。即使是现在,只要听说某个熟人,同学干什么职业,人们第一念头,就是这个职业可以走后门了。权力越大,对规则的损害也就跟着大。现在比我逃票的时代,应该好多了,但普遍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离我们还挺远的。曾经如此高度公有制的国家,人们对于公私的分别,还不那么清楚,法治的秩序,尚有待建设。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需要全社会维护和建设法治的努力。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最该负起责任的,其实是社会的精英,有权力的人。要苛责,也只能苛责他们。放过他们,单单对一个社会底层逃票而丢了性命的人进行鞭尸,实在是太不厚道了。如果把丢命作为他逃票的惩罚的话,那么,上天对他是太不公平。毕竟,那么多大人物肆无忌惮地破坏规则,都安然无恙,屁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