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并不是没有约束君权的概念。“君权神授”本身就是对君权的最高约束。(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2月5日讯】美国宪法是人类的第一部成文宪法,并确立了宪法在美国法律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即所有与宪法抵触的法律都是无效的。美国的最高法院,实际上是宪法法院,也就是当美国现有法律没有办法提出清晰的原则进行审判裁决时,宪法法院根据宪法的原则做出判例,并因此成为地方法院判案的标准。
这引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人类第一部成文宪法到十八世纪末才出现?而作为中国人,可能我们更想问的是,为什么中国传统的皇权社会中没有出现过宪法这一概念?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现象,那就是在美国,人们过父亲节和母亲节,选在这个日子向父母表示感谢。那么中国为什么没有父亲节和母亲节?难道中国人对父母毫无感激之情吗?
当然不是。传统儒家认为“百善孝为先”。西方人在成年结婚后离开父母单独生活,乃是因为《圣经》的教导。在《创世纪》中上帝就对亚当和夏娃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因此西方的家庭是小家庭。因为子女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当然就需要通过父亲节和母亲节这样特殊的节日来表达孝道。
而中国人即使结婚后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晨昏定省,天天尽孝。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国人天天都过父亲节和母亲节,也就不必要专设这样的节日。
回到《宪法》的问题。实际上,由于刻意的歪曲、宣传、误导,人们认为中国古代是一个君主专制的极权社会。实际上,古代百姓除了纳税、服兵役和徭役外,生活上跟政府几乎没有关系。譬如大唐开国的时候,人口大约1000多万,但政府官员只有643人。以当时通信和交通之不便,到了县以下,百姓完全自治。从这个意义上说,百姓可以完全不关心政治,当然也就没有制定《宪法》约束君权的必要和紧迫感。
而中国古代并不是没有约束君权的概念。“君权神授”本身就是对君权的最高约束,这是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提出的概念(实际用词不是这四个字)。这里暗含的意思是,我们承认你的权力是神圣的,但是如果你背离天道、残民以逞,上天会收回你的权力,也就是将发生改朝换代。中国人从来不认为一个朝代应该千秋万代,而应该循环轮转。一个王朝气数已尽,就该有下一个王朝取代它。而这个王朝气数已尽的标志,就是政治走向压迫和腐败。
其次,就是中国人认为儒家价值观高于皇权,所以儒生才可以根据儒家经典指出皇帝什么地方做错了。
还有一层约束就是中国人对历史的重视。皇帝的言行要写入史书中。唐太宗就曾经说过:别人认为皇帝的权威至高无上,但我不觉得。我上畏苍天,下畏群臣的仰望,一句话说不对就会影响很多百姓,所以我讲话非常慎重。这时有个史官叫杜正伦,对太宗说:我的职责就是记录陛下的言论,如果陛下说错了话,不但影响现在的百姓,也会让后代人嘲笑你。
往更深层面说,中国传统文化是神传文化,是古圣先贤从对天道的深刻领悟中而创制的一套理念系统,而传统政治就是这套系统在社会层面的应用;敬天是他的立政之本,保民是他的行政之本,道义是他的施政之本;他的着眼点在于如何去教化民众、美化风俗、安定人心。
在这种环境下,越处于社会的高层的人,公众对其道德品质的要求就越高,皇帝则毫无疑问是奉行道德的楷模,若皇帝无道,老百姓也有权替天行道。国民普遍的崇道慕德,使道德礼义成了维系整个社会的基石。因此人们衡量事物好坏、对错的标准是道德而不是王法,“君权神授”也好,儒家经典也好,还有史官的秉笔直书,其实都已经起到了类似宪法的约束作用。
古代经济是简单的、社会是静态的、人心也是单纯的,很多人终其一生也不会与政府打交道。象今天这样庞杂的法律条文在传统社会里是没用的,在道德衡量一切的社会,规范多写在人心里。现代社会,物欲泛滥、人心复杂,政令法律多如牛毛,政治渗透到每个人的生活里,用这种环境下形成的思想意识去衡量传统社会,终难得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