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妻子刘文芳的“保证书”——无奈的屈辱

作者:王向理 发表:2017-01-03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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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有为的雷洋被五名警察打死,本来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国家公务人员假造受害人嫖娼,抓捕故意伤害致死罪,是“人命关天”等大案,北京丰台区监察部门竟然费时半年多之久,得出了和事实不符的情节轻微的玩忽职守结论,决定不起诉,只作党纪政纪处理,并且极快落实和宣布了后者。对于监察部门的这种有意扭曲事实、包庇嫌疑犯的结论和决定,雷洋妻子和家属们不服,不接受,不同意;案件律师亦坚持同样态度;雷洋母校人民大学众多校友和社会正直法律专家和公民,纷纷谴责。总之,所有人都表示和支持坚持抗争下去,向高一级监察部门起诉,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但是,没想到不过一两天,雷洋亲属来了一个大转弯,其妻子刘万芳写了保证,说:

本人保证不再参与网上发起的声援雷洋反对不起诉决定的签名活动,不参与声援活动,不加入不参与和雷洋事件相关的任何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单位的纪律处分。

保证人刘文芳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这个“保证书”为其本人书写签名,应该是可靠的。明明是自己的亲人被可恶的执法人员诬陷,非法剥夺生命,本来在律师的帮助和正直人们的支持下,为还原被扭曲了的真相,惩治犯罪分子,讨回公道,维护受害亲人和自己及家人宪法赋予的不可侵犯的公民权利,坚决反对监察部门不起诉的结论和决定,但为何突然写了不参与的・“保证书”呢?虽然这“保证书”主要是说不参与群体性的签名和声援活动,并不意味放弃其它形式的起诉,不过其本身还是一种后退,似有接受不起诉之嫌。不难理解,雷洋的妻子和亲属遭遇到了无法抗拒和无法忍受的极大压力,虽然我们现在没法知道其中的细节。“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单位纪律处分”,首先是来自工作单位领导的压力,更大的压力是来自公安监察部门,后者为包庇他们胡作非为的执法人员,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受害家属服从他们的显然是非法结论和决定,当然会开出“优惠”补偿条件,你拒绝,就会恫吓有可怕下场,甚至会遭毒手。妻子、父母和岳父母等亲属,和我们一样,都是平民百姓,是无法与他们抗争的,所以,与其被他们折磨,逼疯,逼死,还不如屈辱活下去。他们不可能相信自己的亲人会在去机场接人的短短时间的路上,如公安和监察部门说的因去嫖娼,被抓,抗拒警察执法,导致因吃的太饱引起胃反流堵塞食管而死,所以心里清楚,自己的保证,不仅是退却,简直是极大的屈辱。在强大的恶势力面前,他们毫无办法;我们应该理解雷洋妻子的“保证书”。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内心之愤怒、不满和抗拒的火焰是不会熄灭的。

事实上如我们前面指出的刘文芳的“保证书”,并没有排除自己及其他亲属在未来某天会重新拿起法律武器,还雷洋案件的真相;其实“保证书”是没有约束力的,况且其本身事实上是被逼而写。雷洋的亲属会认为自己的屈辱是暂时的,更有许多坚持真相,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无数正直人士“揭竿而起”,人民大学和数十个大学及社会上的数以千计的人士,及法律专家、律师等签名联署,其中包括毛泽东原秘书、百岁老人李锐,纷纷表示要不停歇地坚持下去,并且早已付诸于行动,甚至不止一次给习近平写信,批驳监察部门颠倒黑白,包庇坏人,陷害好人的恶劣行径,为还雷洋案件的真相和摆脱亲属的屈辱而斗争,胜利是会到来的,当然不会是一帆风顺。



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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