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画像。(网络图片)
白居易的父亲做过徐州别驾,但他清正廉洁,既不贪污,也不受贿,所以家里很穷。白居易在写给好友元稹的《与元九书》中,毫不避讳地说道:“家贫多故,二十七方从乡试。”
白居易32岁考中进士后,在秘书省做校书郎,每月工资16,000文,折合人民币大概8,000元钱。这个薪水,不算低,但买房,还不行。一来他刚参加工作,积蓄不够;二来当时长安的房价绝对不比现在的北京上海低。
买不起房子,做个蚁族还是可以的。“贞元十九年春,居易得长乐里故相国私第之东亭而处之。”这是白居易的《养竹记》里面的一段话,真实地记录了自己当校书郎之后的居住情况:单位不安排住宿,自己又买不起房子,只好跑到长安东城的长乐里,租了已故宰相家的一个亭子住。
白居易说的这个亭子,并非我们常见的那种四面漏风的建筑,而是能遮风挡雨也能住人的场所。唐朝中后期,房租是相当低廉的。白居易租住的这个亭子,房租每月500文,相对于他每月16,000文的薪水,算是便宜到家了。
等到白居易34岁的时候,他做校书郎已经两年,就想把住在安徽宿州乡下的老妈和大哥接到城里来享福。但是,那个租住的亭子除了白居易自己外,还有两个仆人,如果再加上两个人,就显得拥挤了。白居易又想到要买一个房子。
城里房子太贵,就到乡下去买房子。于是,白居易去了趟陕西渭南,花了半年的工资,在渭南农村买了一所房子。
“家去省兮百里,每三旬而两入。”新房离自己的上班地点有上百里,每天回去是不可能的,只能每月回去两三趟。在马背上这么来回的跑,白居易很辛苦。
公元806年,36岁的白居易工作变动,调到陕西当县尉。按照唐朝律法规定,地方官是不允许在辖区内买房的,要住在机关大院的宿舍里,如果宿舍住满了,就去外面租民房住。白居易此时还是单身,所以就住在机关大院的单身宿舍里。
县尉只当了一年,白居易高升,调回长安当左拾遗兼翰林学士。工资是多少呢?白居易自己说是“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年薪30万文,相当于人民币15万元。工资还算是比较高的,但白居易还是不敢轻易买房。所以,从37岁到50岁这13年间,白居易一直是租房住。
白居易对这种租房生活挺满足的。先是住在新昌里,但婚后,他的夫人不愿住这样的小房子,恰好白居易调任京兆府户曹参军,官升了,薪水自然跟着提,每月有5万文,白居易就在长安靠近闹市区的昭国里租了一所大房子。此后,白居易先后在重庆、杭州、苏州当过刺史,但一直都是租房或住机关大院。
直到公元821年,白居易50岁的时候,才在长安城买下属于个人的第一所房子。掐指算来,从32岁参加工作到50岁买房,18年的时间里,白居易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租房住,因而,他对房子是有切身体会的:“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白居易当了一辈子的“国家官员”,到50岁才买得起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