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售楼员揭秘开发商坑害买房人内幕

发表:2016-11-3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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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6年11月30日讯】编者按:以下文章在网络热传,作者是一位地产售楼员,他认为国内开发商缺少一种责任精神,购房人维权总是处于弱势。以下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略有删节。

故事主人公:伍新

年龄:29

心得体会:国内开发商缺少一种责任精神,购房人维权总是处于弱势。

转眼2016年接近了尾声,到年底,我入行房地产行业就满一周年了。不瞒您说,我之所以进入这一行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方便自己买房,说白了就是作为地产人买房将更加便捷。当初因为这个决定妻子跟我大吵了一架,“放着好好的销售主管不做,非去卖什么房子。”在她看来,房地产销售吃的是青春饭,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不如办公室Officer看着体面。我当时铁定了心想涉足这一行业,但不会长干,等买了房子就撤身。就是在这短暂的一年里,我经历了房地产业种种火爆、乃至疯狂的过程,让我深刻认识到这个行业的水深。

开发商造势 无知的购房人跟风抢房

去年年底我入职了一家中等水平的房地产企业,那时正值楼市淡季,售楼处只有零星的看房人,可以说看房的比买房的人多,去年经历了五次降息,购房人似乎还在期盼“大招”降临,游走在买与不买之间。记得有这么一位看房的大姐,带着她的老公来的,通过观察大姐的言谈举止,我将她列入了“靠谱”的行列,她家目前本地+外地已经有四套房子,手里还有一些闲钱想着能投资到房产上,这是个敢出手的主儿,我给自己定下目标:两天内签下这单生意。既然她是投资用,地段和户型是首要考虑的,于是我就努力将项目的交通优势和户型特点突出,迎合客户的需求是签单的关键。在看了两处房子后,“靠谱姐”交了定金签了合同,我就这样拿下了第一单生意。

虽然我以前从事的也是销售工作,但是我始终都给自己树立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做违背良心的事,不会为了签单欺骗购房人。入行地产界,这小小的原则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逐渐出现松动裂痕,直至彻底崩塌。新年后,受契税营业税双降利好的影响,多地楼市转热,甚至出现“日光盘”。当时我所在的楼盘也对外宣称1000套房子,现在卖的只剩下100多套了,消息一发出就引来不少“抢房”的人群,400多套房子不到半天就售罄了,造势的结果让原本一些徘徊在购房边缘的人迅速入市,有的甚至是举家负债买房。有对年轻夫妻,在他们交定金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们还在筹集首付款,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有了些许不解:没钱也敢这么抢房,还给我找麻烦。小夫妻中的妻子还挺着大肚子,我也没在说什么,敦促他们赶紧筹集首付金。

有个细节的地方让我对“造势营销”的行为产生了愧疚感,夫妻中的丈夫在付定金,签约时显得格外小心,定金中的百元大钞中夹杂着不少被展平的百元纸币,不难看出来这些钱对他们来说来之不易。原本没啥经济能力买房的他们被“火爆”的热潮吓到了,慌乱之中买了房子。我虽对这种昧着良心赚钱的行为心生不满,但身为公司员工,大家是一条船上的,我只能默认了这种赚钱“捷径”。从购房人的角度看,我其实不建议这种举家负债的买房方式,或许他们的父母为了买房拿出了养老的钱,甚至跑去亲戚家借钱。而其中的导火索,就是“造势营销”,让多少无知的年轻人透支青春、透支父母晚年,挤破头贷款买房。

事实证明,在楼市火热的情况下,并非只有“造势营销”这一个套路。

捂盘惜售 房价就是这么炒高的

听同事说,我们在外地的一个项目在放号的时候承诺了一个开盘时间,但实际上不会在约定时间内开盘,故意延长开盘时间等房价涨高了再卖,这就叫做“捂盘惜售”,这是房地产销售里面常用的套路,目的就是为了制造热销的假象,让购房人觉得房子供不应求,僧多粥少,就能在价格上就可以做文章了。有些项目迟迟不放盘,房价从最初的几千一平方米,在几个月的时间里飙涨一倍。听到这里,我想起来家里有个亲戚的遭遇跟这个如出一辙。他从去年开始就看房子了,当时交了1万排号费,原本说今年3月就开盘,结果到现在都还没有开盘,不仅如此,为了躲避检查,那个项目进行了假认购,对外谎称房子已经卖完了,而销售人员私人承认还有房子,但是单价早已经超过1万元,是去年将近一倍。如果不买的话1万元排号费也不退还,无奈之下,亲戚已经准备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了。

在这提醒各位购房人,开发商收取购房人的排号费后,故意隐瞒不能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购房人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开发商应当赔偿购房人损失。

纵然是开发商捂盘惜售违反了合同法,购房人有理有据,可是这到头来受伤最深的还是买房的一方,时间成本加上精神成本,更重要的是错过了买房好时间,是多少金钱换不来的啊。好在我入行没多久就买了房子,很庆幸自己没遇到这种事,虽然想法自私了点,但这一点却稍稍给了我一点安慰,让我在这个行业能继续坚持做下去,多了解一些内部情况。

无良开发商胡作非为 购房人维权举步维艰

到后半年的时候,媒体爆出来有些开发商为了多卖出去几套房子,私自更改楼盘规划,导致业主不能拿到房产证。这一现象同样是地产界的一大“顽疾”,我媳妇老家那边就有个楼盘,规划中明确是13层楼,实际竟多加盖了三层,等于是16层楼。要知道,楼层建设规划考虑了地面承重能力,每个楼能盖到多少层都有严格的安全规划的,超过限定楼层,拿不到产权证是小事,留下安全隐患才是大事,而开发商竟然拿全楼人的生命换取额外利益,当真是为了钱不择手段。可怜那些买了13层以上的业主,在得知自己买的房子有这些问题时跑到开发商处讨说法,对方信誓旦旦地说:房产证肯定能办下来,你们就踏实回去等着吧。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居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目光短浅导致停留在利益层面。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日本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日本地产企业的服务精神。日本房地产开发商把准确判断和满足客户需求放在首位,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视为行业的耻辱,在日本没有哪个开发商敢私改规划谋取暴利,因为一旦被发现,面临的不仅仅是处罚,而是整个企业生涯的终止。

而在中国恐怕很难有这种“犯傻”的开发商吧,地产开发商热衷于拿地建房赚钱,客户的需求早就无从谈起,捂盘惜售、私改规划的企业不在少数,面对购房人的维权,开发商往往会想办法一拖再拖,多少购房人因为漫长的维权路程断送了买房梦。我并不是说日本有多好,而是希望国内的房地产企业能多一些应有的服务精神和责任精神,购房人花钱买的只不过是最基本的住房需求而已,对于有些经济能力有限的人来说,失去了房子就好比天塌了下来,剥夺这最基本需求的无良开发商就是他们生命中撒旦恶魔。

我已经决定明年1月就洗手不干了,我承认卖了一年的房子赚了不少钱,有些钱我赚的并不安心。我个人言辞的作用有限,但仍希望更多购房人遇不见我说的这些情况,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完善法律法规,还我们一个安定的购房环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责任编辑:辛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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