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对救命恩人恩将仇报,在文革中被虐杀。(网络图片)
文革公布的刘少奇专案中,涉及1925年刘少奇在长沙被军阀赵恒惕秘密逮捕,恰逢其小学同学杨剑雄与赵恒惕有亲戚关系这一背景得以放人。中共建政前夕,杨剑雄本来有条件去台湾,但他抱着救刘少奇有功的幻想,认定自己可以得到保护才没有出逃。此后杨剑雄按恶霸地主罪被处死,虽是习以为常的事,但最大的原因仍是刘少奇忘恩负义,见死不救。
杨剑雄的同胞姐姐杨莲娟是当年这次事件的经历者和知情者,文革时她讲出了这件事情的原委。她说:“杨剑雄叫(称)赵恒惕姨父,杨剑雄得到赵恒惕的赏认和信用,所以刚二十岁出头就当上了省政府的会计。因刘少奇和杨剑雄他们是县城玉潭小学时的同学,两家离的很近,也就七八(华)里。当年能直接见到赵恒踢的,只杨剑雄有这个方便条件和背景,杨剑雄营救刘少奇是完全出于帮助同学而为。”至于专案材料中刘少奇说的“因有很多人营救”(洪赓扬贺耀祖、叶开鑫等)。杨剑雄的姐姐说:“洪赓扬是赵恒惕手下的禁烟局长,贺耀祖、叶开鑫是赵恒惕的部下师长。他们与刘少奇无亲无故,互不相识。要是没有赵恒惕的侄子(杨剑雄)出头,以及赵恒惕(受杨剑雄的影响)改变了杀刘少奇的主意,他们不会主动出面的。在那个年代,他们都是有头有面的人,未得到赵恒惕的许可和授意,他们不可能为共产党要人(犯)的出狱,去做担保人。”
以上说明洪赓扬、贺耀祖、叶开鑫等人,一)他们当时已是国民党的高官。二)他们与共产党没有联系、接触,政治上不亲共,思想属于右的范畴。三)他们与刘少奇没有个人的亲属或同学关系,互不相识,也不是同一个年龄层次的人。这就决定了三人不具备主动营救刘少奇的主观条件,至多是按赵恒惕的授意,为他下台阶打圆场。
据杨莲娟回忆:“杨剑雄性格刚直、仗义,他看不惯国民党腐败,始终未参加,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但也锋芒外露,得罪了一些人,才划上恶霸地主。”
刘少奇与杨剑雄是同县、同乡的近邻,在乡下同属富户人家,才有钱上县城玉潭小学读书,虽然毕业后各奔前程。刘少奇被捕入狱时,杨剑雄具有以下条件才能帮助刘少奇出狱:一)年青热情、仗义,看重同学旧情,才能为同学在危难时奔走帮忙。二)依仗自己的姨父赵恒惕作后台,利用赵恒惕对他的赏认和信用,去影响和说服赵恒惕。三)在这次营救事件中,杨本人在省政府工作,能第一时间知道刘少奇的被捕情况,并可利用职权去监狱看望刘少奇,帮刘少奇与他的夫人何宝珍取得了联系。四)杨剑雄利用了赵恒惕的威望,因而联络到贺耀祖、叶开鑫和洪赓扬等宁乡的社会名流促成了此事,因此杨剑雄是这次刘少奇出狱的主要策划人和上下沟通的主要联络人,客观上做了一件好事。
中共建政前夕,杨剑雄的胞弟杨章绶是湖南芷江飞机场的站长,在国民党撤退时,他考虑到杨剑雄的地位,在国民党政府中属中下层,之后难免受冲击。曾特意留了一架飞机停在衡阳,准备接杨剑雄去台湾。杨剑雄过于相信自己营救刘少奇有功,才未去台湾。此后杨剑雄被镇压,但当时没有人会想到此案与刘少奇有直接关系。
随着文革中刘少奇专案的公开,世人也从解密的档案中看出:1925年刘少奇被捕入狱事件中,恰同学青年的杨剑雄,出于帮助少年时的同学,从刀下救出了刘少奇。据杨剑雄之妻周尚钧在文革时回忆:“刘少奇出狱后,与夫人何宝珍亲自到我们家登门致谢,当时的情景仍记忆忧新。”周尚钧在家里亲自接待。在二十年代他们还保持了一段同学之情。
中共建政后刘少奇地位已经大变,处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党内经过历次激烈的政治斗争,“被捕入狱”、“叛徒”、“阶级立场”等是政治斗争的大是大非和大忌,也使各级干部小心谨慎。刘少奇因为自己的阶级出身,被捕历史并不光彩夺目,只能以极左的面貌和做法,去掩盖并保护自己。1951年杨剑雄到北京求见刘少奇遭到拒见,显然不想再搭理过去的救命恩人,以划清阶级界线。杨剑雄被捕后的交待中,详述了1925年刘少奇在长沙被捕及其营救过程,这是刘少奇很忌讳之事,借故杨剑雄在自白书中的时间写错了一年矢口否认,称“并无此事。”对出狱之事硬说“这与杨剑雄毫无关系。杨犯罪恶仍应按你们判决处理。”借着土改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以镇压“恶霸地主”的名义,达到杀掉知情人的目的。
中共对保护过共产党人的敌伪人员有过宽大政策。刘少奇对救命恩人杨剑雄可以划清阶级界线,但只要实事求是说一句真实话,也可留下杨剑雄一条性命。
但此时的刘少奇,没有念及当年同学救命之恩,却是以是否威胁自身的权力和利益为标准,采取了消灭知情人的手法,与历史上“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有很大的相似,客观上起到恩将仇报的效果。虽然此种作法在政治斗争中常见,毕竟此举有违良心和道德标准。这次事件只是窥豹一斑,但也揭示了刘少奇在文革中必然倒台的因果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