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6月25日讯】6月23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受贿一案。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3年间,栗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共计1319万余元人民币(约200万美元),控以受贿罪。栗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
多维新闻报导,1996年至2013年,栗智利用其担任新疆轻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书 记、中共乌昌党委书记、中共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 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19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栗智的刑事责任。
栗智,1950年生,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第12届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是第10、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十七大代表。
自称胆小如鼠的官员
2015年“两会”期间,中央纪委网站通报栗智落马,当时他已从领导岗位退休两年多,这也让他成为十八大后新疆落马的“首虎”。
与其受贿千余万形成明显反差的是,这位大老虎曾自称“胆小如鼠”。
2007年6月,时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的栗智接受《人物周刊》采访时自述“我在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是反复思考,如履薄冰,甚至胆小如鼠”。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位“胆小如鼠”的栗智竟然随意涂改自己的档案,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
除此之外,栗智的一系列违纪违法行为也都无法佐证其“胆小如鼠”的自我评价。
在2015年7月中纪委网站对栗智问题的通报中,栗智涉嫌档案造假、向组织隐瞒真实年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索贿、受贿;与他人通奸;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转移、藏匿赃款赃物等问题。
在新疆工作的44年,特别是担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之后,栗智一度表现得很高调,树立亲民、爱民的清廉形象,一度被媒体评价为“另类”官员。其苦心树立的形象,跟中纪委通报的违纪违法情形,同样形成了巨大反差。
一个自称胆小如鼠的官员,却做出如此严重违法违纪的事,真可谓权力壮人胆。
责任编辑:华长玖 来源: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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