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雷洋案发生在美国会怎样(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5月18日讯】雷洋死亡已经过去一周,14日,雷洋家属的专家证人、公安大学教授张惠芹称,系统的尸体解剖已经结束,接下来进入重要的病理学检验和毒物检验的环节。目前,正在中国公安大学的鉴定中心,准备下一步的毒物分析检验、病理学检验工作。
公众还在呼吁真相,但实际上,雷洋之死真相早己大白于天下,每一个关注雷洋之死的舆论和公众包括家属,透过北京昌平警方三次矛盾重重漏洞百出的声明,透过北京电视台便衣民警和足疗按摩女郎的拙劣表演,都己经知道了真相。只是傲慢的警方不肯承认这个真相罢了,即使下一步有了公正的尸检又能怎样?又有谁能让警方接受这一事实真相?
雷洋之死,相当一部分舆论依旧在大篇幅的追究于雷洋到底是不是真的嫖娼了,而不是质疑死因,这完全是抓错了重点!失去了立场!在这部分人心里,恐怕都认为,若雷洋真的嫖娼了,那他就是死得其所,死的活该,死的不用去质疑死因了!
生存权是人的最基本权利,这种基本权利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生的权利,还应该包括死的权利,不要说有道德污点的人不该死,即便是被判死刑的人,在执行死刑的前一秒,他都应该有活着的权利!然而在中国,总有一部分人喜欢挥舞着道德大棒对他人进行审判,完全忽略别人的合法权利,甚至蔑视和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
雷洋之死的舆论战,这让我想起发生在美国的一件事:
在美国,曾有个54岁的无业游民,他抢劫银行,并打死一名试图反抗的银行职员。结果在弗吉尼亚州被逮到,判以死刑(目前弗尼吉亚州已经废除死刑,美国有12个州废除死刑,38个州保留死刑)。
按规定,临上路之人,狱方会尽量满足死刑犯的所有要求。这老兄要求也不高,无非不过是牛排、鲟鱼、比萨,红酒……就是临死前大吃一顿而已。
那边准备死刑,这老兄开始吃喝,他狼吞虎咽吃食物,又咕嘟咕嘟把一瓶红酒灌下去,舔了舔嘴唇,曰:滴滴香浓,意犹未尽……哐啷,他趴在地上,死了。
死了?狱方大诧,急忙检查,才发现这老兄此前一直有高血压,每天吃药抑制。到了死刑这天,他就停了药开始狂吃,因为酒精刺激,导致意外猝死。距离执行死刑的时间,只差40分钟。
只差40分钟……反正他也要是执行死刑的,应该没关系吧?关系大了!别说40分钟,哪怕只有一秒钟,那也是他的生命权利!
他有权利,再享受40分钟的生命,有权利再感受这个美好的世界40分钟。无论任何人,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容许剥夺他的神圣权利。
死者的家属提出诉讼,倒霉的监狱认栽,承认是自己的疏失,造成了犯人的意外死亡,并为此赔偿350万美金。
死者家人将350万赔偿金,全部捐给了美国的公益事业。他们希望,能够通过这件事情,警醒和告诫美国的执法部门,要尊重法律赋予每个人的生存权,哪怕他们的生命只剩下一分钟,他人也无理由蔑视或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