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过备受争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4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中国无视西方国家的关注,通过备受争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前,不少在华运作的境外NGO以及一些西方国家政府对此感到忧虑,认为该法一旦通过,将使境外NGO被进一步收紧管制。
周四通过的这项法律规定,中国警方将有更大权力监管在大陆境内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对境外慈善机构、商业组织境外学术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在申报资金来源以及注册等很多方面进行更严密的监管,要求这些机构必须与监督其活动的中国政府控制的机构“合作”。
该法规所称的境外NGO,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这些海外NGO如果被列入公安黑名单,将不得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或活动。
中国警方可以取消被其认为威胁国家安全的任何活动的权力,并有权约谈境外NGO负责人。
警方还有权将其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或“分离主义”的境外NGO拒之国门之外。
境外NGO未经中国国务院特批,不得在中国国内招募人员。
该法还允许警方在未提出正式指控的情况下将NGO工作人员关押最长15天,并没收材料设备。
《法广》报道称,该法将影响9000个非政府组织,包括外国慈善机构和环保组织。该法案将这些组织置于中国公安部控制之下,凸显北京当局收紧对公民社会的牵制。
“北京认为外国非政府组织是一种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威胁。新法提供一套手段,用于近距离监视这些非政府组织。那些鼓励‘颠覆国家政权和分离’的非政府组织将被驱逐。那些不公布资金来源和经费使用情况的非政府组织将被列入黑名单。所有非政府组织都需做好经常被警方传唤的准备。”
自中国计划设立境外NGO管理法后,西方国家的政府、商业、学术机构纷纷表达了忧虑,认为该法案一旦获通过,将极大地限制外国NGO在华的运作。
据《德国之声》报道,在华运作的境外NGO或境外资助的中国本土NGO有上千家,业务领域既包括体育、动物保护等领域,也涵盖人权、法治等敏感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