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不义之财?田稷母教子有方(图)

发表:2016-02-1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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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网络图片)

常言道:不义不财不可取。《礼记·曲礼上》:“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 面对钱财,不要随便求取;面临危难,不要苟且偷生。孔颖达疏:“非义而取,谓之苟得。” 不符合道义,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就叫做苟得。不义之财语出《列女传·齐田稷母传》:“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关于不义之财史书上记载了田稷母亲教子的一个故事。

田稷在齐宣王时,担任齐国国相。他收受了下属官吏贿赂的黄金百镒(读益,古代重量单位,合二十两,也有人说是合二十四两),田稷便将这百镒黄金,带回家中,献给自己的母亲。

田稷的母亲,见到儿子这一大堆黄灿灿的金子,问田稷道:“你做三年国相,不会有这么多的俸禄!这么多的金子是从哪里来的?”田稷回答道:“这些金子确实是下属送我的。”田母严肃地对儿子说道:“我听说做人首先就应该注意自身的修养,要做到品行高洁。不以不正当的手段而取得。为人要诚实不欺,不做不义之事,不取不义之财。言行统一,形貌相符。如今君王设官位给你,丰厚的俸禄供养你,你的言行要报效国君。做人的臣子给君王办事,就如同做人的儿子给父亲办事一样。竭尽所能,忠信不欺,奉命效忠,廉洁公正,才能通达无患。如今你反其道而行之,离忠很远了。为人臣不忠,就是为人子不孝啊。不义之财,不是我应该有的东西;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儿子!你快起来吧!”

田稷深感惭愧。他将金子退还给了当初送给他的那位下属,自动到朝廷去归罪,请求治罪。齐宣王听闻了这件事,大为赞赏田稷的母亲见财不贪的义举。他下令赦免了田稷的罪,并且仍然任命田稷担任国相,齐宣王又用朝廷的金子,赏赐给田稷的母亲。

有君子说,田稷的母亲清廉而且教化有方。《诗经》有云:“彼君子兮,不素飧兮。”就是说君子不白白得吃饭。无功而受食禄是不能做的,何况接受金子呢!

颂曰:田稷之母,廉洁正直,责子受金,以为不德,忠孝之事,尽财竭力,君子受禄,终不素食。



责任编辑:李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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