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杨老人描述当年被刑讯逼供的情景。(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6年02月18日讯】据陆媒报道,安徽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为自己近20前的一场冤案状告霍邱县公安局,要求公开当年他被拘的罪名、办案人员信息等11项信息。16日,该案二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
1995年8月,安徽霍邱县淮河边上打捞上一具死尸,57岁的村民陈家杨被认定为杀人嫌疑犯。在陈家杨被羁押两个月后,被认定为“死者”的朱大国回到家中,陈家杨被连夜释放。然而,从他被抓到获释,霍邱县公安局没有出具过任何手续,也没有告知他是什么原因。陈家杨说,他被错抓到派出所后,遭到刑讯逼供,因不堪折磨,为求一死不得不承认杀了人。将近20年后,陈家杨将霍邱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公开当年他被拘的罪名、办案人员信息等11项信息。昨天,该案二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
案情:“死者”归来杀人嫌犯获释
1995年8月的一天,陈家杨的女儿陈孝现抱着孩子在河边乘凉时,一辆拉粉丝的三轮车经过,车上掉下来几捆粉丝,河边的人都去捡粉丝,陈孝现也去捡了一捆拿回家。这车粉丝的主人,就是之后被霍邱县警方认为已被陈家杨杀死的朱大国。
陈孝现捡粉丝7天后,淮河边打捞上一具尸体,尸体脖子上缀着一块大石头。经朱大国的家属辨认,认为这就是失踪多日的朱大国。随后,陈家杨一家被抓到派出所。
当年的陈家杨57岁,被霍邱县公安局认定为杀人嫌疑犯,因为朱大国最后一次露面是在陈家院子里。陈家杨自称根本没见过朱大国,被抓后遭到刑讯逼供,因不堪折磨,为求一死才承认杀了人。
陈家杨在被羁押两个月后,突然被连夜释放。一天晚上,县公安局的人找到他家里,说案子办错了,给了5000块钱后,让他签一份协议,意思是让他以后不要上访,也不要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陈家杨的老伴徐玉珍说,当晚公安局的人只说办错了案,并没说朱大国回来了。两个月后,他们才从亲戚那里知道了这个消息。原来,朱大国的家人认错了尸体,实际上是朱大国没有通知家人就外出打工去了,两个月后返回。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被冤者公道
陈家杨说,从他被抓进派出所到被释放,霍邱县公安局没有出具过任何手续,也没有告知他是什么原因,“现在就想知道,凭什么证据判定了我是杀人犯?”
3年前,陈家杨在电视上看到有多起冤案被重审,就对儿女说,他的案子要是能真相大白,他“死了也就能闭眼了”。为了圆父亲这个愿望,几个儿女开始为此事四处奔走。
2014年7月,陈家杨向霍邱县公安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当年他被刑拘的罪名、办案人员信息及当时的讯问笔录等11项信息,但一直未获答复。去年1月,陈家杨将霍邱县公安局起诉到法院,要求霍邱县公安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该案去年6月30日一审开庭,判决霍邱县公安局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对陈家杨、徐玉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但霍邱县公安局答复称,朱大国死亡案相关案件信息不予公开。陈家杨不满,提起上诉。
陈家杨的小儿子陈晓说,父亲最近身体很不好,春节前因呕血住院,医生怀疑是胃癌,还没确诊,“老人就是想争口气,才打的这个官司。”
16日下午3点,陈家杨认为霍邱县公安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在六安中院二审开庭。就霍邱县公安局是否应该公开11项信息,原告、被告双方展开激烈争论。
陈家杨的上诉状显示,陈家杨要求公开的信息包括:原告在1995年被公安局刑拘所涉嫌的罪名;原告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法律手续;讯问原告的警察的姓名及现在工作单位;原告的讯问笔录;原告所涉嫌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等。
陈家杨的代理律师表示,要求公开的信息并不属于国家机密,即使属于国家机密,也已过了应有的保密时限。
关于陈家杨当年与公安局所签的协议,北京大学一位法律学副教授表示,这个协议是没有效力的,当事人可按照正常的法律流程申请国家赔偿。
心愿:案子真相大白死就闭眼了
关于为什么要打这场官司,陈家杨表示,想起自己在看守所里被打得吐血,他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这么大年纪了,就想案子真相大白了,死了也能闭眼了。
陈家杨表示,他不要求赔多少钱,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警察就不承认打他了?他希望办错案的人出来道歉。
陈家杨还表示,这起案件对他的家庭产生了极大影响。出事之前,他家在村子里开米面加工厂,是村里的首富,他家买了发电机给全村人供电。出事之后,加工厂关了,他和老伴没了收入。因为被打落下了病根,他的身体也越来越不好,总是吐血,看病花了不少钱。当初捡粉丝的小女儿在家里也总是哭,觉得愧疚,所以他特别希望能够使事实得到澄清,他就是想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