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7月13日讯】(看中国记者东辰雨综合报导)因涉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落马。有大陆媒体披露,奚晓明或许涉前山西首富张新明等股权转让案件。
中共中纪委监察部网站7月12日16时35分发布消息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最高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正接受调查。
中共最高法院网站的简历显示,奚晓明,1954年6月出生,江苏常州人。曾历任中共最高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审判员,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曾挂职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奚晓明是中共“十八大”后司法系统第一个“大老虎”。在中纪委发布奚晓明落马消息后,其名字已被从中共最高法官网领导名单中删除。
奚晓明也是中共1949年以来落马的第二个最高法院副院长。2008年10月,时任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成为首个落马的最高级别法官,2年后黄松有以受贿罪和贪污罪被判终身监禁。
据大陆澎湃新闻消息,有坊间指奚晓明落马与前山西首富张新明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有关,但官方并没有证实此消息。
在奚晓明编写的最高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2012)的一本书中,收录了有关前山西首富张新明等股权转让纠纷案的二审判决案例。但此判决在大陆法律界引发极大的争议,数名大陆法学者对此表示质疑。
大陆《北青网》2014年8月30日曾披露,作为山西金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明涉黑、唆使杀人、骗贷、洗钱、巨额赌博、行贿、偷税,甚至操纵司法买官卖官,张新明号称“三晋第一煤老板、山西赌王、山西地下组织部长”。
2014年8月4日,张新明被中纪委带走调查,导致中共山西官场众多高官落马,包括8月23日落马的原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和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等。
大陆《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曾举报,前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在山西金业集团的并购案中,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导致数十亿资产流失,令张新明从中获利百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