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西区新公民宣誓仪式,联邦法官进入时全体起立。
这次有四十多名新公民入籍,从现场看入籍人员和前来陪同的家人坐满了法庭的整个观众席。
入籍宣誓仪式过后,法官一一向新移民颁发入籍证书,并一一握手祝贺并合影留念。入籍的人中有耄耋老人,也有年轻人;有来自瑞士这样的欧洲福利国家,也有来自欠发达的非洲国家,当然也有中国移民。
不过所有这一切都不如法官对新移民以下的告诫令人震撼。
(1)首先是作为公民的权利。入籍后,你不应该变成亚裔美国人、非裔美国人、甚至墨西哥裔美国人、越南裔美国人、华裔美国人等,入籍了你就是美国人,你的权利和所有的美国人一样,受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保护,其中第一款明确指出,〝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这一条回答了国内一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对〝二等公民〞的评论)
(2)其次是作为美国公民与他人、社区、国家和世界的关系。法官再次强调了美国三权分立、尤其是以〝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为核心的宪法,鼓励新移民对社区、国家和世界事务的参与、尊重和关爱,增加对政府的了解和监督,加强服务的承诺和对社会责任的履行。
(3)最后是美国公民和自己的关系。美国是一个公民社会,每个公民都要做到自我约束(self-control)和自力更生(self-reliance),这包括对自己和家人身心健康的关爱、对欲望的控制和对自力更生精神的鼓励等。
这位联邦法官的寄语中并没有任何爱国主义教育的色彩,相反充满的是对公民本身权利的关照和保护,这种对生命个体的尊重给我和其他在场的人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撼,其效力胜过千万次空洞的说教宣传,让人自然而然产生出对于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说穿了,〝美国梦〞的主体不过是〝个人〞和〝美国〞,前者通过自身努力改变人生,而后者为前者实现目标提供保障,这种在个体进行自我追求的同时又强化了其对于美国的国家认同,即是美国的公民意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