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北某地区,妇女占了当地的三分之二的劳动力。(图片:EPA)
【看中国2015年02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柳成荫编译报道 )据英国《卫报》2月24日报道,无论是结婚和离婚,在土地和财产分配问题上,还是外出工作和在家照顾孩子和家庭,中国的法律和习俗都在歧视妇女,并让妇女们处在一个明显的经济劣势地位。
在中国的海南省一个叫大墩的村庄里,这里的女性村民们不能像本村的男性一样得到公平对待。
为了发展当地的旅游业,这个村庄的所有居民不得不进行搬迁。而村民们被告之,只有男性才会获得赔偿。现在有92名被激怒的女性村民集体起诉村委会。
“用来建立这些旅游新区的钱来自于我们出让的家园和土地。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公平的补偿,”原告之一的女性村民徐瑾艺说。
大墩村的歧视现象尤为突出。但却是这个号称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财产差距的冰山一角。
中国女性就业率相对较高,经济也比较独立。但是,并非只有在家全职照顾家庭的妇女们收入滞后,那些有工作的妇女们也不能完全得到她们应该赚取的财富。
在中国存在着严重的性别不平等:“中国女性已经错过了历史上最大的,以住宅物业为基本财产的财富积累,”著名作家洪理达(Leta Hong Fincher)说。“那巨大的积累已经结束。即使每一个中国女人突然间有能力购买以自己为名的房产,也仍然追赶不上这个差距”。
中国女性的情况其实比五年前更糟糕,2011年新的法律规定,离婚后财产不应该再被分割,离婚前财产在谁的名下,离婚后也属于谁名下。“这个规定导致了女性经济地位的倒退。它看起来是公平的财产分配,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男人为购房出资,而女人们却为装修和家具提供了资金,”主要以解决两性问题的北京律师李英说。在中国,物业通常可以变卖,但装修房屋的成本几乎不亚于初次购买。
当一对新婚夫妇建立家庭时,一般是以男方的名字购买物业。但是大多数男人都需要双方家庭的资助,洪理达说,而女方的贡献往往是很大的。2012年中国最大的一次房地产调查报告中称,至少有70%的新娘或家属,在购买房产时支付了部分资金,但房产证上写女方名字的只有30%。
洪理达还说,公婆们经常坚持房产证上不写上新娘的名字,因为她出资不多。在当今中国社会,结婚的压力很大,很多女性往往在父母的催促下,认为只要结了婚就好,即使财产安排似乎不太公平。
农村妇女的情况尤其严重,她们几乎失去了土地的使用权,尽管超过65%农村劳动力是女性。在中国农村,一般是户主掌握土地使用权,但并没有明确各家庭成员的权利,
如果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则由村委会或户主决定该怎么做。
传统上女性是要出嫁到丈夫的家庭,那么她们以前在娘家所拥有的土地就会属于她们的兄弟和他们的家庭。如果她们离婚,通常也不得不离开夫家的村庄。在河南省一个县法院研究发现,农村女性在离婚案件中,只有不到10%的要求土地拥有权的划分。如果她们回到自己出生的村庄,她们也没有任何土地或资产,许多妇女被迫在城市从事低薪工作。
从海南大墩村的赔偿方案看,是根据家庭中有多少男性成员来分配房产。如果一个家庭中有三个儿子,那么这个家庭可分得三套房产,如果一个家庭有三个女儿,那么只能分得一套房,那是分给家中唯一的男性,即父亲。也就是说,妇女们只能顺从和依靠有骑士精神的男性亲属们生活。而这个却是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轻视女性权利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