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国自鸦片战争之后,共签订不平等条约三十余项,其中涉及到割地的有7项:
1842年签订《中英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后又于1860年签下《北京条约》,1898年续签了《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1858年签订《中俄瑗珲条约》,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即外东北6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划归俄国,该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性割让领土最多的不平等条约。
1860年签订《中俄北京条约》,规定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之地归俄国所属。
1864年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具体划定自沙宾达巴哈山口到浩罕汗国边界为止的边界,沙俄由此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今全境已归哈萨克斯坦。
1895年签订《中日马关条约》,将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予日本。
从上述统计可以看出,清帝国先后共向三个国家割地,分别为英国、俄国和日本。其中英国获得香港全境,共一千一百平方公里;俄国强取中国外东北和外西北的土地,共一百四十四万平方公里;日本割去台湾及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共三万六千平方公里。
综上可知,清庭仅向三个国家割让了土地,即英国--香港,俄国--外东北和外西北,日本--台湾。总面积共计约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左右,绝大部份为俄国所占据。
除此之外,列强还在中国国土设有租界地,享有治外法权,其中最大的当属南坎。1897年,中英两国签署《中英续议缅甸条约》,英国承认南坎为中国之地,但由中国永久租予英国管辖,租价若干俟后再议。后议定英国每年付租银一千卢比给中国。据记载,英国付租直到缅甸独立,后由缅甸付给,中共上台后才中断。从某种意义说,租界不能算是中国的失地,所以并未入计上述失地的统计之内。
而中共自窃政以来,却不断向邻国示好。
1955年,周恩来访问克甚米尔,主动提出把新疆的坎巨提地区让给巴基斯坦。
1956年,中共与缅甸签订中缅边界条约,将江心坡、南坎两地共约十八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归缅甸。
1960年代,中共与阿富汗签订边界条约,正式承认放弃瓦罕帕米尔。1990年代塔吉克斯坦斯坦斯坦独立,在签订条约时也承认放弃帕米尔北境。
1962年中国和尼泊尔谈判边界时,毛主席指出:珠峰举世闻名,中国和尼泊尔单独拥有都不好。最好是一家一半,让它成为边界之峰,友谊之峰。
1962年,为增进中朝两国人民的“感情”,签订中朝边界协定,把长白山的一角(有说是1/2,另个说法是53%)和八个山峰中的三个划给了朝鲜,具体面积不详。
1965年,为了“支援越南的抗美战争”,周恩来和越南总理范文同签署协定,将我国北部湾里的白龙尾岛(越南称夜莺岛),出借给越南政府,至今没有归还。
1991年,中俄两国签订了《五·一六协定》,即《中苏国界东段协定》,放弃索回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的“外兴地区”,乌苏里江以东的“乌东地区”,和库页岛的权利。1999年中共党魁江泽民再次与俄秘密签约,彻底将上述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宝贵领土划归俄国。
1999年,中越两国签订《中国和越南陆地边界条约》,中共又将云南老山和广西法卡山划归越南。
2008年6月,胡锦涛与日本签订了《中日共同开发东海油田条约》,使日本获得了比一直梦寐以求的“中间线”还要更大的领海利益,这一举措使得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大片海域和岛屿划进日本领海。
除此之外,中共策划并承认了外蒙古独立,使得外蒙及唐努乌梁海地区划出了中国版图。由于外蒙古独立时,中蒙边界并不清晰,使得诺门罕谷地、达里岗爱牧场、新疆北塔山划归蒙古国。
中共默认了麦克马洪线为中印边境线,使得麦克马洪线南约九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印度占有。
在南海海域,菲律宾占据9个我国岛礁;印尼占据我国2个岛屿;马来西亚占据我国9个岛礁;文莱占据我国1个岛礁。
在东海海域,韩国占据了苏岩岛,中共却隐秘不报,坐视不管。
上述仅为不完全统计。
根据上述不完全统计,中共国先后向八个国家出让土地,分别为:巴基斯坦、缅甸、阿富汗、尼泊尔、朝鲜、越南、日本、俄国。分裂出一个国家:蒙古。默认了六个国家对中国的土地上行使主权:印度、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文莱、韩国。
中共出卖土地的实际面积不易统计,有一说为,民国之后中国共丢失431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而我们从上述统计中至少可以看出,失去的蒙古国为156万平方公里;南坎和江心坡共18万平方公里;印控麦克马洪线南9万平方公里,中俄密约划出110万平方公里,可见,中共政权较之满清帝国,卖国之实大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