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4-10-19 02:25:17作者:
准备申请护照的朋友们注意了,本月有新政策实施!
加拿大申请护照新规执行日期:2014年10月20日,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新规
申请加拿大护照,首先要求提供认证的身份证明,此规定适用16岁以上申请人。
身份证明必须为联邦、省府、市府或相应合法部门核发的证件,证件上必须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照片与签名。
2、变更(婚姻关系中)姓氏的新规
申请加拿大护照,如果你的出生国或国籍跟即将申请的加拿大护照不一致的话,你必须提交一份文件(下列中其中一份)
结婚证;或
同居关系证明;或
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局协议或离婚证明;或
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除同居关系公证;或
恢复姓氏证书。
3、变更姓名新规定
新规申请加拿大护照,如果申请人希望变更你的姓名,申请人必须先申请变更公民证明文件上的姓名,本地出生者为出生证明,新移民则是公民证,完成后才能申办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