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利曾在德意志银行任职。(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4年08月27日讯】英文《南华早报》引述来自中国大陆银行界的消息人士说,德意志银行原来向张红力索偿630万美元,其中包括累积利息230万美元,而新的和解协议则不再要求赔偿这笔利息,而仍要求张交还390万美元款项。
诉状显示,当时德意志银行一家香港分行向一家名为Harperskille的离岸公司的深圳招商银行账户转入了390万美元。德意志银行现在指控张红力在该笔款项转帐中有“虚假陈述行为”,并“与Harperskille串谋通过非法手段伤害了德意志银行”,因此向张红力索偿630万美元,包括转帐的390万美元和累积利息230万美元。而经多家媒体查证,Harperskille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3日,登记地址在香港九龙,但自2007年5月起便停止任何业务活动,因此,也无法找到该公司的详细资料。
《南华早报》的报道还透露,有关款项据信是为了向Harperskille公司支付一笔佣金,作为该公司成功协助德意志银行成为中国神华能源公司上市包销商之一的酬劳。2005年6月,神华能源在香港股市上市,筹集资金33亿美元,成为当年全球第二大上市集资案,因此吸引了不少大银行竞争成为包销商之一。不过,这一说法至今还无法得到其它消息来源证实。
张红力本人至今没有就德意志银行的诉讼案做出任何公开回应,而工商银行也尚未发表任何评论。而对于有关和解协议的报道,德意志银行的发言人也拒绝置评。
今年49岁的张红力曾经在2001年至2010年任职德意志银行,先后担任德银中国区主席、德意志投资银行亚洲分区副董事长兼中国区总裁、德银环球银行亚太区总裁兼投资银行全球执行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0年5月,张红力出任工商银行副行长,主管该行的海外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成为首位在外资金融机构任职的华人在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主管职务。今年2月张红力更被提名为工行执行董事。他还先后担任中国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