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6月01日讯】(看中国记者张琳综合报道)云南昨天(30日),发生一起警察酒后掏出手枪故意朝一名40多岁的村民胸部连开两枪的事件,该村民被打成重伤,现生死未卜。这是在4月初,中共当局允许警察使用武器警械参与街面巡逻以来,又一起警察开枪“走火”伤人事件。
据大陆媒体报道,30日下午2时30分许,罗平县环城乡白龙潭村村民请3名警察在家中吃饭喝酒,其中一名警察由于饮酒过量,当场喝醉,和另外的村民发生了争执。
村民陈学礼在返家途中,正好看到这一幕,于是上前劝架,没想到该警察非但不听劝说,反而一把抓住陈学礼的衣领,掏出随身佩戴的枪支,抵在陈学礼的头上吼道:“哪个叫你来劝架的?信不信,我一枪把你打掉!”
陈学礼说‘我就不相信,你敢开枪打死我’,结果话还没说完,这名警察就将他拖到旁边的地上按倒,对着其胸部‘啪啪’就是两枪。
经罗平县医院医生证实,伤者陈学礼胸部中了两枪,伤情非常严重,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罗平县当地警方则表示,村民受枪伤的事情确实发生过,但是警察酒后开枪伤人,还是警察枪支遭到抢劫时造成走火伤人,目前还不清楚。
警察配枪巡逻让百姓恐慌
郑州事发幼儿园门口,家长与园方交涉(网络图片)
在云南警察酒后开枪伤人之前,河南郑州警察5月29日上午在郑东新区海文幼儿园演示枪械装备,验枪时“走火”,造成5人受伤,伤者中有4名家长、1名儿童。据在现场的警察透露,持枪者为郑东分局的领导。
5月15日,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去镇政府上访维权的农民方九书,当场被特警开12枪打死。此事在罗坎镇引起公愤,有100多个现场目击证人按了手印,要联名上书替死者喊冤。
有现场目击民众在网路发帖质疑称,方九书何时死的,我们无从得知。有可能当时就已死亡,有可能在警车上被灭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认为,恐怖份子固然危险,然而不受控制的公权力更危险。在反恐问题上,警察和军队固然要控制恐怖份子作恶的权力,而另一方面要防止滥用权力。
近一个月以来接二连三发生警察随意“开枪走火”导致无辜民众伤亡事件,引起网民对警察持枪巡逻是否为了保护老百姓安全的质疑。
网民[繁星点点fanxing]提出他心中的疑问,他说:不是枪走火,是持枪人走火!配枪意味着保护百姓的安全,可最近不是枪暂时离开就是走火,这安全怎么有种异样的感觉呢?
网民[可乐仓库]发帖表示:唉,对真正行凶的暴徒不开枪,劝架的老百姓却被打死,枪是这么用的啊?
另一位网民[四川麻婆豆腐则指出]:反恐的想法没错,但滥用特权的结果是枪口指向了自己的人民。
据悉,在香港,正式警员每年都须参加三次由警察总部枪械训练科组织的强制性培训,合格才可佩枪执勤,每次开枪后,警务处会指派一名警司,查问开枪警察,评定开枪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警队的指令。
根据香港法例,警察开枪击毙他人,事后必须进行死因调查。警方必须在庭上向法官出示击毙当场的详细证据,法医、物证技术专家也会出庭作证。审查机关有时甚至要通过模拟实验来再现现场。开枪是否基于紧迫的需要等细节,都在审查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