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5月19日讯】核心提示:
贪腐官员落马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官场地震,而且还让一部分女明星惶惶不可终日。那么在与贪官交往中,这些女明星们都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本文摘自:《老人报》2014年5月14日A17版,作者:佚名,原题为:《落马官员为何贪恋女明星》
近几年因为包二奶、养小蜜而东窗事发的贪官不在少数。大鱼落网,似乎总有女明星“陪葬”。在全国各地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其中不乏娱乐圈的女明星……
贪腐官员落马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官场地震,而且还让一部分女明星惶惶不可终日。那么在与贪官交往中,这些女明星们都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贪官迷恋女明星,是一种“瘾”
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落马后,曾交代其在职期间与很多到重庆走穴演出的女星有染。文强说,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2012年,55岁的谷俊山不再担任副部长一职后,坊间有关其贪腐和生活作风的传闻不胫而走。其中“中国女星我都玩遍了”的传言让围观群众瞠目结舌。
贪官爱女明星现象的背后又是什么呢?女明星们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占有她们是一种权力的展示,与现实生活中的官员出行警车开道,与官员下基层让下属打伞一样,都是官瘾综合征的体现。对于“文强们”来说,占有女明星只不过和占有社会财富一样多多益善。另一方面,贪官利用女明星的影响力,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反过来提高自己的地位,“当好”贪官。
女明星往往被权力的“春药”击倒
女明星能被贪官击倒,是看中贪官手中的权力和金钱。娱乐圈内生存状况之艰难,不是常人所能想象。女明星不是有了姿色、能力、演艺技巧就能大红大紫的,关键的是要适应娱乐圈内的潜规则,甚至是整个社会的潜规则。如果女星攀上一个大老板,想出名的愿望就成功了一半。如果能遇上一个手中有钱又有权的官员,那更是前途无量。当然对女明星和贪官之间的感情纠葛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不排除有真爱,甚至迫于像文强这样的人的淫威之下,不得不就范的情况。
官员玩弄女明星,当然是极其丑陋的行为,但大多数充其量不过是“作风问题”而已,如果官员通过女明星进行权钱、权色交易,那就另当别论了。
据媒体报道,与落马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关系极为密切的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曾为刘志军介绍了多位年轻女子,其中包括由她投资拍摄的某电视剧剧组演员。不难想象,既然丁书苗出资5000万元,对选择演员也就有了话语权,谁愿意听话陪刘志军上床,谁当然就有了拥有更多镜头的权利;谁愿意当刘志军的情妇,弄个“女一号”、“女二号”的,也不在话下。
讨好官员的桥梁:行贿者从情人入手
贪官与女明星交往,除了手中有权,还要有雄厚的财力作为支撑。对于贪官来说,他们和女明星交往的资本,很大程度上来自有求于他们的商人们。关于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的审查报告中除了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还有“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一节。据媒体报道,商人周正毅为了讨好陈良宇,将一栋豪宅以每平方米一元的超低价卖给了一个女明星,而这个女明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陈良宇的情人。
某些女明星委身于贪官是基于被动与不知情,还有另一些女明星则成为贪官们违纪犯罪的“贤内助”,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的情妇——广东电视台的明星女主播李某在陈绍基被“双规”后,也被带走协助调查。这不仅仅因为她与陈绍基关系密切,更重要的是其参与了陈的违纪活动。2011年,重庆一中院对李某案做出宣判,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女明星亦是调查贪官的突破口
虽然公众对腐败现象痛恨不已,但在腐败案件不断被曝光的今天,公众对贪官受贿案件多多少少会出现“审丑疲劳”。由于知名女明星们的出现,公众对贪官受审的关注度提高了,遗憾的是关注焦点的定格出现了位移。如何报道贪渎案件,如何引导公众理性关注贪渎案件,媒体更应该体现自身的社会责任。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女明星也是查处官员的突破口。当年深圳市长许宗衡落马一案引发大量关注,原因不仅是因为许宗衡位高权重,还因为其涉及“某女星”。据悉,此前中纪委已经开展了一年多的调查,突破口来自一名获香港居民身份不久的大陆知名女星,此人同许宗衡关系密切。更指该女星行事张扬,才惹来中纪委调查组的怀疑。
(据搜狐《新闻当事人》)
编后﹕中国古话说,万恶淫为首。中共治下的中国,正常的遭到彻底颠覆,传统的家庭观、婚恋观遭到前所未有的亵渎,中国社会色情行业猖狂泛滥,人们笑贫不笑娼,性解放、性自由的淫邪思想和行为深入了各个社会阶层。中共各级官员是这一实践的“杰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