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4月20日讯】与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儿子周斌关系密切的四川富商刘汉,与另外三十五名被告涉嫌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以及谋杀的案件,经分案分庭审理十七日后,昨(19日)午审结,法院择日宣判。在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审讯十七日后,中午审结,将择日宣判。案中至少有十五人认罪或悔罪,但主犯刘汉仅承认犯上窝藏罪,自认法盲,并向公众致歉。
有评论指,案件分庭审理,有利刘汉等人,亦更难指向幕后可能有关连的前中央领导人。公诉人则解释,由于此案涉及被告人数众多,案件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年,犯罪事件逾五十宗,同庭审理会影响被告和辩护人充分表达意见。
刘汉、刘维等三十六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自3月31日以来,分七案在湖北省咸宁市法院分庭同步审理,其余案件已经审结,及至昨(19日)早,刘汉为首的十名被告及公诉人作出最后陈述后,相连的案件全部审结。
刘汉这位曾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的汉龙集团原董事局主席,被控十五项罪名,包括多项涉黑、非法经营及故意伤人及杀人罪,但刘汉在两个半小时的自辩中,以“不知情”、“与自己无关”、“未组织领导过犯罪组织”为由,否认控罪,仅承认窝藏罪。而汉龙集团则力陈公司的行为不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不过,公诉人指出,刘汉等人为首的组织,符合刑法规定的黑社会组织四个特征,并通过非法手段敛财来支持组织活动,又藉官员包庇非法控制四川绵阳、广汉、什邡地区和部分行业,严重破坏经济。至于公诉的几宗谋杀案,刘汉作为组织领导,无论是否知晓或直接参与指使,都应按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定罪处罚。
综合中国传媒报道,案中三十六名被告承认控罪或对犯罪行为有悔意的有十五人,包括刘汉的弟弟刘维,他在陈述中说:“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接受法律对我的任何审判结果,还死者一个安息。”其余的分别有孙长兵、闵杰、刘学军、刘忠伟、吕斌、缪军、车大勇、刘光辉、曾建、仇德峰、唐先兵、刘岗、孙华君及肖永红。
另外,刘汉等人出庭时,毋须戴上手铐、未穿囚服、未剃光头;刘汉更可耳配助听器出庭。未知这是因刘汉背景而享有的特权,抑或是中国司法系统文明的表现。
现年49岁的刘汉,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常委,他创办的汉龙集团,资产高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凭借其关系,他甚至可以左右四川官员的人事任免。有传他曾获时任四川省委书记、原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协助而能大展拳脚,周永康甚至请刘好好照顾其儿子周斌。但在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倒台、周永康受制之时,刘汉亦失去保护伞,在2013年3月13日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方控制,今年2月被正式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