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李白的这首《赠汪伦》诗,因为编进了小学语文课本,在中国大地上,几乎无人不知。但是,要问一下,诗中的这位主人公,他的来龙去脉,他的履历行状,就没人说得上来了。《李白集校注》另收《过汪氏别业二首》,其中也找不到有关汪伦的细节。
据李白诗,主人汪伦,富有好客,因此有条件邀请李白到他家小住。而且他家别墅,适在风光漪丽的泾川,蓝天白云,绿山碧水,诗人刚刚到达,这一派景色,引起他诗兴大发。“畴昔未识君,知君好贤才”,虽然初次见面,两人一见如故。相当投缘,互道契阔,话如泉涌。而且,“我来感意气,捶炰列珍羞”,主人家的高规格接待,其亲切,其殷勤,也让诗人感动。估计唐朝的“徽菜”,就相当考究了,让诗人食指开动,大快朵颐。“相过醉金罍”,“吴籥送琼杯”,看来李白在汪氏别业小憩,吃得固然开心,喝得好像更加开心。
诗题下有编校者的小注:“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
汪伦善酝,他的家酿美酒,自然是上乘的佳醪,着实令好酒的诗人,迷恋陶醉。从同题的两首诗中,“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酒酣益爽气,为乐不知秋”,两次同用“酒酣”一词,我估计老先生喝高了,来不及推敲,才犯了诗家的重复之忌。看来诗人在汪伦家乡作客,手不释杯,酩酊而醉,达到畅饮的最高境界。幸好唐代的酒,酒精度不高,不至于醉到昏天黑地,所以,“李白斗酒诗百篇”,虽醉,还可以写诗。若是宋代的酒,例如水浒好汉武松,在景阳岗打虎前喝的那种三碗不过岗的酒,李白恐怕烂醉如泥,诗是写不成的了。
正是这首李白的诗,使得汪伦与诗一齐不朽。犹如王勃《滕王阁序》,那句“都督阎公之雅望”,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起,千年以来,被人吟诵朗读。历朝历代,在南昌任地方官者,可有一位如洪州牧阎伯屿那样名留千古?同样的道理,李白这一辈子,他与多少人同酌,又有多少人与他同醉,可谁也没有汪伦的这份荣幸,与诗同在,其名永存。一首好诗,一篇美文,能起到这样的效用,是出乎作者预料的。本是名不见经传的,本是极一般人的汪伦,却在李白的诗中,留下来深情的名声。如汪伦这样一个既非官员,又非文士的普通人,能够与诗同存,人们都认为是李白笔下写到了他的原故。其实,李白在他的作品中写的人很多,为什么独独汪伦被大家记住了呢?我认为,在于诗人比喻汪伦待客之情,比桃花潭水还要深,这个具有冲击力的文学形象太动人了。所以,这位如此深情的朋友,这位如此深情的主人,才随着这首诗,永远地会活在人们心中。
清人袁枚的《随园诗话》,对汪伦之约,有一段记载:“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
我特别欣赏“李大笑”这三个字。因为今之李白,已经很难做到大师那样的豁达坦荡了。
当代作家笔下的的贵族化,和当代作家精神的贵族化,已经离普通人很远很远,碰上袁枚所说的汪伦式的这种老百姓玩笑,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我是怀疑的。会不会因为宾馆不够星级,排位不够尊重而拂袖而去?会不会因为酬金不够丰足,红包不够份量而扭头就走?会不会因为照顾不够周到,招待不够热情而恕不奉陪,都是这些年里来文坛上屡见不鲜的事实。
作家追求贵族化,势必就不能平民化了。文人要是不能与那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众,打成一片,平等相处。同样,这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百姓,也会背对文人,疏离文学,不再买文人的账,不再为文学捧场,也是很正常的现象。所以,这些年来,在车载斗量的当代作品中,老百姓为主角,工农兵为主角,普通人为主角,又有几多?而如李白这样情真意挚的,表现名不见经传的人物,表现生活于底层的群众,表现普通人情怀的诗篇,恐怕是更不容易读到的了。
附:《过汪氏别业二首》 :
其一
游山谁可游
子明与浮丘
叠岭碍河汉
连峰横斗牛
汪生面北阜
池馆清且幽
我来感意气
槌炰列珍羞
扫石待归月
开池涨寒流
酒酣益爽气
为乐不知秋
其二
畴昔未识君
知君好贤才
随山起馆宇
凿石营池台
星火五月中
景风从南来
数枝石榴发
一丈荷花开
恨不当此时
相过醉金罍
我行值木落
月苦清猿哀
永夜达五更
吴歈送琼杯
酒酣欲起舞
四座歌相催
日出远海明
轩车且徘徊
更游龙潭去
枕石拂莓苔